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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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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6.5亿元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4%),并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24家,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5家,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9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6.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202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176.5亿元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4%。具体包括:

  1.中国中冶本部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8.3亿元担保;

  2.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贷款、保函、票据、信用证等,担保期限以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担保计划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对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审批,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24家,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5家,公司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9家。

  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预计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5亿元担保,主要用于公司贷款、保函、票据、信用证等业务,有助于改善融资条件,减少子公司保证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03.1亿元,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9%,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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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3.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9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在境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36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6元,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57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983万元,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7,874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25万元后,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349万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108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均存放于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3月21日,本公司2016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4个银行的4个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1105016056000000035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2000001164130001397763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8160000104001594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杨闸支行(账号:911007010001057066),专款专用。

  本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以及保荐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定期向保荐人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人A股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计划投入金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公司本次定增募投项目均已顺利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3.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A股定增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3.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3.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3.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人民币3.7亿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119,254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次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3月25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3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分别是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1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1,742,318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119,254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7-28日召开的董事会、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签署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批准与中国五矿及其除中国中冶以外其他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调整2021-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以上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6月27日、2021年3月30日及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与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2020-2022年度金融服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注:2021年本公司确认的与物业承租类交易相关的费用为人民币68,526千元,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因新签署物业承租合同所确认的使用权资产金额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附注关联租赁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就上述本公司于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确认:

  (1)该等交易在本公司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2)该等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对本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向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条款;及

  (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本身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中国中冶及下属各单位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公司积累的留存收益属于全体股东,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1年度中国中冶合并范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7,497万元,中国中冶本部未分配利润为584,625万元。公司拟以总股本20,723,619,17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61,64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22,981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中国中冶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公司本身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中国中冶年度现金分红贯彻“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分红金额稳步递增,体现了中国中冶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展示了中国中冶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和切实维护股东投资权益的态度。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中国中冶及下属各单位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公司积累的留存收益属于全体投资者,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中冶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利润分配的稳定合理和适度增长,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中国中冶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2015年12月8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中国五矿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27-28日召开的董事会、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并在此基础上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1年6月25日调整了部分上限额度。鉴于上述交易额度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并结合公司业务需求,现就本公司申请调整与中国五矿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及预计2023年年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以及预计新增金融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2022-2024年度上限额度事项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设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申请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同意调整、预计相关额度上限并签署相关协议,并在按相关规定将议案提交香港联交所事前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张孟星、闫爱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四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及设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的事前审核意见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及设定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因此同意将《关于调整2022年及设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中冶申请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为:五矿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项下 2022年至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与五矿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于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中国中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中国中冶申请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及设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事项的意见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及设定事项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及设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中冶申请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事项的意见为:五矿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项下 2022年至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事项公平合理,《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中国中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中国中冶申请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上限额度及执行情况

  2020-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

  随着公司新开工项目的大幅增加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中国五矿集团在某些业务板块区域和价格优势凸显,部分子公司预期与中国五矿集团的关联交易空间不断拓展,从而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可能超出既定限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并同意将其中达到股东大会审批限额的“物资采购类-收入”、“物资采购类-支出”类别额度上限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并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统计预估情况,预计2023年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额度预估方案,并同意将其中达到股东大会审批限额的“物资采购类-收入”、“物资采购类-支出”、“工程建设类-收入”及“工程建设类-支出”上限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由于公司与中国五矿于2019年签署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将于2022年底到期,本次公司拟与中国五矿续签《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部分,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协议签署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预计金融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2022-2024年度上限额度并签署与五矿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解散清算旗下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五矿旗下的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旗下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五矿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预计将新增与五矿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拟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拟设定相关金融服务2022年至2024年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2)包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3)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结算、网上银行、投资、信用证、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保函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签署及关联交易额度设定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介绍: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祖亮;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公司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五矿2020年末总资产983,003.96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69,273.71百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703,903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8.59百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中冶集团整体进入中国五矿。中国五矿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规定,中国五矿成为本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

  1、物资采购类

  本公司将作为采购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采购钢材,作为供应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并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供应工程总承包及生产运营所需的装备。上述物资供应方亦将就有关物资供应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包括仓储、货代、船代、陆上运输服务等)。

  中国五矿是一家以金属与矿产业务为核心,以贸易为基础,以资源为依托,科工贸一体、上下游延伸的综合性企业集团。钢材贸易是中国五矿集团传统业务,不仅在国内市场具有购销优势,而且具有强大的国际性贸易渠道,能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钢材等相关材料供应。同时中国五矿集团能为本公司下属资源类公司生产的金属资源产品提供稳定优质的销售渠道。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及本公司具有不同的装备制造能力,在装备互供方面能够优势互补,满足特定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需要。

  钢材与装备的供货商及价格将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采购价款(一般包括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货款及质保金等)的具体支付安排。

  本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的价格将由双方在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及上海有色网(www.smm.cn)公布的相关大宗原材料的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双方将在具体采购合同中约定具体支付安排以及物流运输与产品检测的相关标准。

  2、工程建设类

  本公司将作为承包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包括工程总承包(EPC)、PPP项目工程服务在内的工程施工服务。另外,因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在某些地区具有区域优势,并在有色矿山及冶炼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专业的施工资质及独特的技术优势,本公司将于该等地区、该等领域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建设任务分包给中国五矿下属专业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是进行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本公司投标中国五矿集团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利于本公司开拓市场份额,扩大营业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本公司知名度,有助于本公司的品牌建设。中国五矿集团在部分区域市场具有区位优势,本公司在中国五矿集团的优势区域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中国五矿集团,有利于本公司节约工程建设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按照中国招投标相关法规,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项目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招投标结果和价格均会在政府工程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施工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工程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或月完成进度比例支付)。

  3、产融服务类

  产融服务包括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债券承销服务及信贷服务。详情如下:

  (1)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方式为本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五矿集团,而中国五矿集团将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本公司提供融资。保理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保理期间一般不得超过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

  (2)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直接租赁是指由中国五矿集团直接购买本公司所需新设备并租赁给本公司使用,而售后回租是指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购买设备并回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相关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租赁期间一般不得超过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

  (3)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

  (4)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向本公司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信贷服务,而本公司无须就该等信贷服务提供担保或抵押其资产。

  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已实现金融业务全牌照布局,可以为本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其中:信贷服务可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有效加强本公司现金流;保理服务可优化融资结构,且不占用本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有效减少本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可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使本公司获得用途不受限制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援,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同时不影响本公司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债券承销服务可满足本公司长期限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托宽本公司融资渠道。

  保理服务的利息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的租金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就保理服务而言)及租金(就融资租赁服务而言)一般按照季度或半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债券承销服务的承销费和管理费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所需支付的承销费和管理费,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信贷服务的利息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4、生产维保服务及冶金与管理服务类

  本公司将作为服务提供方为中国五矿集团提供设备、备品备件及生产运行的维护服务。

  本公司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向中国五矿集团提供多项冶金与管理服务,包括能源审计、环保核查;矿山矿石储量勘探,尾矿库项目的变形观测,岩土工程勘察,尾矿库的排渗、加高及地基处理,矿山矿区的地形测量;信息化咨询和软件开发;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所需的体检、保险服务;非基于采购行为的物流运输服务等。另外,中国五矿集团将作为服务提供方就本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本公司具有独特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和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能力。本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提供生产维保、冶金服务和管理服务等服务有助于发挥本公司的相关优势,提高营业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中国五矿集团拥有金融业务全牌照,信托租赁等业务具有显著优势,能为本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财务顾问服务。

  生产维保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通过中国五矿集团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中国五矿集团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

  冶金与管理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或按照服务提供进度支付)。

  5、物业租赁类

  本公司将作为承租方向中国五矿集团租赁房产及土地。本公司目前预计,新框架协议下的租赁物业主要为中冶大厦(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的某些单位,以作本公司办公用途。

  物业租赁安排可使本公司以较为稳定的租赁价格获得长期租约,并维持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和避免了直接拥有物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租金由双方在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区物业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租金一般按照季度或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中约定。

  6、金融服务类

  金融服务包括中国五矿下属的五矿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经批准可从事的经营业务范围的服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开立信用证、存款、结算、投资、咨询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

  五矿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五矿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五矿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其向五矿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五矿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其向五矿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五矿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对本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利用中国五矿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金融服务协议》;

  7、《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8、《中国中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2021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华讯方舟(000687)、新洋丰(000902)、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王进先生同时兼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能泰山(000720)、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蔡金良先生于2020年10月起兼任企展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均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上述人员均已签订相关独立性声明。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管谈话一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3.3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1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情况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同时考虑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37.14亿元;对工程承包服务合同因履约进度大于结算进度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24亿元。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持有的部分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6亿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对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75亿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事项将导致中国中冶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53.39亿元,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 53.39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确认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确认方案。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确认方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确认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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