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以及探索扩张,公司目前已由创建初期的单一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配送企业,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规格品种齐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配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与配送、园林绿化设计及施工、市政环卫服务与工程等产业链丰富的大型股份制集团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或服务内容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与相关方联合中标“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寨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已有两条生产线试生产。
2、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确定以2021年5月21日作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23.00万份,行权价格为5.86元/份。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3、2021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因标的公司三亚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重组工作一直没有完成,且目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影响了邮轮行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重新评估了本次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合作。
4、2021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2021年-2024年均安镇中心城区环卫及绿化一体化管养服务项目(标段一),中标金额人民币21,354,744.54元/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5、2021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2021年11月11日,项目公司海南瑞神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大股东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海垦·南田马术文化小镇项目合作合同>通知书》:鉴于合作方深圳市跃华马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合作合同》9.1条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已严重逾期并根本违约,构成合同终止条件;加之项目区域无上位规划,项目无实质性建设进展,《合作合同》自《关于解除<海垦·南田马术文化小镇项目合作合同>通知书》送达海南圣华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跃华马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之日即解除。项目公司也将予以解散,具体解散事项将按《公司法》、项目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办理。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林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0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有关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和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84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2%;营业成本241,41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70.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52.91%。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707,950.33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61,600,584.9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608,514,607.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2,108,086.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且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海林、陈健富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等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融资、担保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06,814.63万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金岗水泥部分或全部股权的议案》
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下,国家对水泥企业的产能规模及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产能规模偏小,同时自身无石灰石矿山等资源优势,水泥熟料生产成本较高,水泥产品缺乏竞争优势,且未来公司将重点专注于环保生态产业、商品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业务。鉴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售金岗水泥部分或全部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评估、审计报告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交易对方,办理评估、审计等相关工作以及后续协议的签署事宜。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2020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与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城市服务”)联合中标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后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江门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广东绿润持有其49%的股权,北控城市服务持有其51%的股权。
为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并办理借款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项目公司全体股东需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广东绿润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项目公司的大股东北控城市服务也将按照其持股比例(即51%)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广东绿润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49%)对项目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不超过2,4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0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84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2%;营业成本241,41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70.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52.91%。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形式及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真实、客观的。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2021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068,146,288.19元,具体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分别计提减值损失166,673,670.31元、18,222,173.82元、4,272,588.94元、-14,888.5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3、合同资产
具体计提方法见本公告二、(一)信用减值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以上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5、商誉
公司2018年度因并购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绿润”)、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绿顺”)形成商誉1,264,744,034.59元,2019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287,402,675.2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终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鉴于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2021年度经营业绩下滑,利润实现不及预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收购广东绿润、江西绿润、江门绿顺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2第017号),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 650,526,600.00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合理性作出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06,814.6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3.64%。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47.81万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7,447.81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谨慎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的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1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707,950.33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61,600,584.9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608,514,607.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2,108,086.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以及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及本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1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6,801.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74%,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85,668.81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以及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考虑到未来各个业务板块的实际经营对资金的需求,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担保额度及范围的情况下,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业务,无需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总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额度。若有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或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仍需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上表子公司包括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2年04月27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中央大道9号
3、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4、注册资本:114,758.0518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园林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给排水管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
7、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瑞泽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40,284.93万元,负债总额为103,456.24万元,净资产为236,828.6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144.41万元,利润总额为-130,950.11万元,净利润为-131,114.99万元。
8、经查询,海南瑞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01月24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24号之一(11)(只限办公,不包括垃圾暂存点及处理厂)
3、法定代表人:盛辉
4、注册资本:10,38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环保技术、资源再生加工利用技术的研发;承接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管网建设监测维护;地下管线探测;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测绘服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管理服务;沟渠、下水道、河涌、化粪池的清疏及保洁服务;河涌治理、修复;工业废物、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处置服务;炉渣清运处置服务;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废旧木料的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大件家私垃圾拆解及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工业、生活、河涌污泥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清运、处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废品);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和装修工程;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经营租赁;销售:环保产品;生产、销售: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及工程施工材料(生产地另设)。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64,494.41万元,负债总额为32,990.84万元,净资产为31,503.5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0,371.86万元,利润总额为7,438.16万元,净利润为6,688.87万元。
9、经查询,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8月18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3、法定代表人:陈宏哲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生产与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交通运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 月31日,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125,255.52万元,负债总额为69,268.74万元,净资产为55,986.7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6,390.90万元,利润总额为-2,306.57万元,净利润为-2,262.91万元。
9、经查询,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8月14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创意产业园(仅限办公场所使用)
3、法定代表人:陈宏哲
4、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混凝土制品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187.49万元,负债总额为9,635.01万元,净资产为12,552.4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2,389.00万元,利润总额为2,491.37万元,净利润为2,116.29万元。
9、经查询,三亚瑞泽双林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4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陈宏哲
4、注册资本:3,316.67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建筑物拆除;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建筑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路基材料与水泥稳定土的生产、销售;再生骨料与砂浆的生产、销售;墙体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营养土的生产与销售;混凝土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交通运输;环保砖、透水砖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 月31日,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196.38万元,负债总额为21,565.74万元,净资产为4,630.6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653.24万元,利润总额为1,116.32万元,净利润为947.81万元。
9、经查询,三亚瑞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07月27日
2、注册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工业园振兴大道北侧A-01-06号
3、法定代表人:陈宏哲
4、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38.57万元,负债总额为2,070.77万元,净资产为867.8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82.20万元,净利润为-82.20万元。
9、经查询,儋州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公司、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子公司
3、担保额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
4、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
5、担保方式:质押、抵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由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阶段发展规划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0,274.44万元(未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96,80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7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74.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1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1、融资对象:金融机构;
2、融资主体:公司、子公司;
3、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债券,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
4、适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理财资金融资、保理、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
6、融资用途: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
7、融资担保方式:资产抵押、权利质押、信用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保证担保等。
8、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等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融资、担保手续,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1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吴悦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财务总监张贵阳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毛惠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1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至2022年4月1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
3、议案5、议案7、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就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予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4月18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6”,投票简称为“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至2022年4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1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承租人”、“债务人”)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租赁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将环卫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翼租赁公司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5.40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其中,公司为广东绿润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东绿润的担保余额为2,996.37万元,对广东绿润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9,550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为广东绿润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01月24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24号之一(11)(只限办公,不包括垃圾暂存点及处理厂)
4、法定代表人:盛辉
5、注册资本:10,38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环保技术、资源再生加工利用技术的研发;承接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管网建设监测维护;地下管线探测;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测绘服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管理服务;沟渠、下水道、河涌、化粪池的清疏及保洁服务;河涌治理、修复;工业废物、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处置服务;炉渣清运处置服务;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废旧木料的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大件家私垃圾拆解及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工业、生活、河涌污泥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清运、处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废品);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和装修工程;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经营租赁;销售:环保产品;生产、销售: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及工程施工材料(生产地另设)。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公司。
9、广东绿润母公司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0、其他说明
经查询,广东绿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广东绿润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较为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海翼租赁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间:按海翼租赁公司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融资租赁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及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海翼租赁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咨询服务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用、公告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0,274.44万元(未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96,80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7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74.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