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4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2年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4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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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二、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
三、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业务等。
四、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非融性保证业务项下保函业务、流动贷款业务等。
五、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一年。
六、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公司经营。
七、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
八、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流动贷款业务等。
九、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期限一年。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
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
十一、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工程项下非融资性保函、信贷证明。
十三、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四、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包括保函和流贷。
十五、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包括保函和流贷。
十六、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包括保函和流贷。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上述授信和非融性保证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最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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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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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中,提案10、11、12、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5、7、8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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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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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021年三季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2021年10-12月(以下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计提2021年第四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125,764.45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868,523.95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27,000.0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3,317.48 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5,677,558.07元。2021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0,769,415.36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68%,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5.46%。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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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1,125,764.45元,减少公司2021年1-12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90,769,415.36元,已计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417,464,708.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536,149.24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交流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总经理王迪军先生、独立董事周晓勤先生、财务总监温路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许维先生
四、问题征集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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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