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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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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0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0日

  至2022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视疫情防控政策决定是否通过线上视频列席会议)。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法务与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报名登记,并于参会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法务与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刘文鑫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传真:0755-26957291

  4、温馨提示:鉴于近期全国多地疫情严峻,提请各位股东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各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 (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截至于2021年12月31日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95,208,995.51元,明细见下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结合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2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 141,688,250.00 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6,500.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83,353,277.97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8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3: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01,913,939.84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03,760,880.95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93,514,079.55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93,5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63,080,648.74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60,000,000.00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 1: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主要用于研发和办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2: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包括非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一期)、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二期);其中非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一期)中的西格列他钠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已通过GMP现场检查,西格列他钠于2021年10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对外销售时间较短。肿瘤创新药生产及辅助设施(二期)的主要生产品种西奥罗尼仍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尚未达到申请GMP验收的条件。

  注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购置和租赁营销场地以及新建营销团队的相关支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主要是归还前期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5:创新药研发项目预计2022年末完成投入,目前仍在持续研发投入过程中,且研发项目不涉及效益核算。

  注 6: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满足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7:超募资金于2020年度变更42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1年将6,500.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惠煌先生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惠煌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德婧女士,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陶德婧女士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陶德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0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4.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75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50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年度审计、审阅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894,406,023.56元,较年初增长9.74%,其中:流动资产为638,821,140.58元,较年初下降16.93%;非流动资产为1,255,584,882.98元,较年初增长31.17%。

  总资产中,货币性资产占比15.84%,存货占比0.81%,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因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不断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472号)。

  本次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47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的津贴为15万元整(含税)/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为9.6万元整(含税)/年,但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定基本月工资的同时,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奖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如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00),并从该等授信额度中给予全资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3,100万的授信额度;

  (2)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

  (3)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0,000,000.00)的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由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 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同时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894,406,023.56元,较年初增长9.74%,其中:流动资产为638,821,140.58元,较年初下降16.93%; 非流动资产为1,255,584,882.98元,较年初增长31.17%。

  总资产中,货币性资产占比15.84%,存货占比0.81%,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因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不断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472号)。

  本次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47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 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相关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十号深圳生物孵化基地2号楼601-606室”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1F-24F”。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前后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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