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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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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逾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2-01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粤泰”)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3月22日与三门峡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州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 万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85 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3月11日止。同时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目前,公司正与陕州农村商业银行协商签署新的贷款合同,但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手续。截至目前,上述该笔1085万元借款已逾期。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合同项下借款余额1085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1085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三门峡粤泰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3月22日与陕州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 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3月11日止。同时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

  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9-020号)。

  截至本公告日,该笔担保贷款本金余额1085 万元,上述借款于2022年3月11日到期后,经公司与三门峡粤泰确认,截止本公告日,三门峡粤泰并未按期偿还上述借款。目前,公司正与陕州农村商业银行协商签署新的贷款合同,但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手续。截至目前,上述该笔1085万元借款已逾期。

  二、后期安排

  1、由于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担保责任尚未终止,公司、三门峡粤泰正积极与陕州农村商业银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该担保借款逾期事项。

  2、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ST粤泰          公告编号:临2022-012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2020年度,粤泰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2,860.17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期后由控股股东以资产抵债予以偿还。上述情况表明,2020年度粤泰股份的财务报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重大缺陷,违反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

  2、2020年度,粤泰股份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广州桦熵投资有限公司的1,34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责任尚未解除。上述关联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3、2020年9月,粤泰股份与上海宗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宗美”)签订《“新式高亮彩超广色域阳光屏半导体光电智能产业化项目”合作意向书》,并向上海宗美支付5,000万元合作意向金。该合作意向书签订前,未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关于公司与上海宗美签署合作意向书并支付5,000万元合作意向金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1)沪02民初213号),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和上海宗美同意对原签署的《和解协议》条款进行变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

  鉴于上海宗美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8日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所约定的第一笔款项1300万元人民币强制执行,由于上海疫情等原因目前暂未收到法院正式受理通知书。2022年3月24日,上海宗美向我司支付11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宗美累计向公司支付310万元人民币,尚欠款项为469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也持续关注上述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公司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论证、决策和审批程序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加强对对外投资资金的监控,对投资项目实施动态、实时管理,对所投资项目及时进行跟踪、反馈并形成定期报告。此外,公司也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确保对外投资资金是在充分经过对外投资审核流程且需充分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三)其他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截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30.10%的股权已依法变更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公司没有因违规事项受到实质性的损失。

  2、截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为关联方广州桦熵投资有限公司的1,340万元借款提供的所有担保已经解除。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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