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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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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认/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协议,该机构将自2022年3月2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并参与该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

  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3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时,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最低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设置,具体折扣费率以基煜基金规定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基煜基金销售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基煜基金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基煜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基煜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基煜基金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基煜基金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经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设立北京分公司,现已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分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25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15层1518-1520单元

  经营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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