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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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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属行业特征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工程机械行业是我国装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工程机械包括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械、混凝土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起重机械、高空作业机械等二十大类。广泛应用于建筑、水利、电力、道路、矿山、港口等工程领域。

  工程机械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高度相关,产品市场需求受国家固定资产和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属于投资驱动型行业,行业发展景气度具有周期性,宏观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变化,将对工程机械龙头企业下游客户的需求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行业各主要产品的销售。工程机械行业经历了多年的持续深度调整,市场份额集中度呈不断提高的趋势,行业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2021年,行业经济运行前高后低,下半年以来市场销售持续下行、企业生产经营面临挑战增多,但全年总体仍属于高位运行态势,全年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稳定增长。同时,行业企业在发展动能、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进展取得了成效,有力的支撑了工程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竞争激烈。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行业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5G等新技术应用和升级。二是市场份额逐渐向龙头企业集中,体现出强者恒强的特征,龙头企业凭借产品、渠道、商业模式、服务、规模等优势抢占市场。三是工程机械市场需求结构更加多元化。四是行业龙头企业不断完善发动机、液压件等核心零部件产业战略布局,积极构建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我国工程机械整体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与国外发达厂商在核心技术方面的差距缩小。

  就推土机而言,属于技术壁垒较强的产品,生产制造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零部件多、制造工艺复杂等特点,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从国内来看,推土机产品主要呈现由山推股份等少数企业为主导的竞争格局,公司经过40多年的发展,以绝对的优势领先行业其它制造商。

  工程机械行业的上游主要为钢铁行业、发动机及有关零部件制造业,对工程机械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钢材、零部件的价格涨跌会直接影响工程机械产品的成本;2、上游零部件的质量情况会影响工程机械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工程机械行业的下游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水利、水电、能源和建筑等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2)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以生产销售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铣刨机、混凝土机械、装载机等主机产品及履带底盘总成、传动部件等核心零部件产品为主。主要生产模式为,根据市场预测及合理库存,动态安排生产任务,由相关生产部门组织生产。产品销售方面,采取主机产品以代理经销制为主、零部件销售以向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配套和代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为国内推土机行业的领军企业,系最早一批国内上市的工程机械领域知名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保兑仓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10,118.16万元,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各经销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0,850.21万元,其中平安银行1,450.40万元,华润银行19,399.81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2)按揭业务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按揭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5,144.12万元,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56%。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为光大银行5,035.24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103.36万元,均为与光大银行开展的业务,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3)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37,020.04万元,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32,592.90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8,405.27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187.63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725.71万元,均为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4)金融信贷授信业务

  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数据网贷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信贷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金融信贷授信业务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2,499.92万元,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6%。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融信贷授信业务余额为4,191.10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达到合同回购事项。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价格以1.81元/股,向7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7万股。2021年1月22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40,787,611股变更为1,266,057,611股。2021年3月18日,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一揽子议案。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是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36,705,601股,价格为2.88元/股。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2021年3月15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收到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股份认购款,并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于4月15日、16日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3号、第3-00014号)。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本次发行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转让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2021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出于整体战略规划考虑,为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履行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审核期间出具的关于类金融业务事项的承诺,公司将持有的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融资租赁”)16.3636%股权全部转让,转让价为人民币 26,754.18万元,受让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山重融资租赁股权。转让所得现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2021年12月16日山重融资租赁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5、减资退出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事项

  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通过非同比例减资方式以 75,040.58 万元的减资对价退出持有的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松山推”)3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减资”),其他股东不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小松山推股权。退出小松山推可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集中公司优势资源,发展主业。2022年1月18日小松山推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履行完毕减资程序。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2021 年增加现金流入60,032.46 万元,2022 年将增加现金流入 15,008.12 万元;经初步测算预计将增加 2022 年度投资收益约 29,818.41 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6、收购德州德工及山东德工股权事项

  2022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装载机业务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助力装载机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发挥协同作用,实现规模效应,公司采用现金方式以41,308.27万元的交易对价购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德工”)56.6403%股权以及山东德工机械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山东德工”)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山东德工100%股权,直接持有德州德工56.6403%的股权,通过山东德工间接持有德州德工43.3597%股权,实现对德州德工持股100%。

  2022年3月25日,德州德工、山东德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90%,即37,177.44万元。剩余10%的股权转让价款将根据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的具体金额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一并结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州德工、山东德工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长:刘会胜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因疫情原因独立董事王金星先生、刘燕女士、陈爱华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并发表意见,并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1年度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9,474,938.4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218,665,535.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2,022,508.57元,扣除2021 年10月派发的现金股利15,018,532.12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865,669,511.86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对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鉴于两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万股,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1,853,212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1,501,253,212股,预计派发现金22,518,798.18元。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 2022-016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审议通过了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与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与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张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17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评估报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吴建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18的“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吴建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吴建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有效期一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有效期一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亿元,有效期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一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一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有效期一年;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一年;

  8、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有效期一年;

  9、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一年;

  1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有效期一年;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一年;

  1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有效期一年。

  1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一年。

  14、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亿元,有效期一年期。

  15、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一年。

  16、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一年。

  1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一年。

  18、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一年。

  1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一年。

  20、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一年。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53.00亿元,用于办理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质押融资等银行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与银行协商并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新型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含子公司)与以下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人民币7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2、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等业务,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责任,直到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拟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兑仓、担保提货、经销商分期销售融资等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综合授信产生的差额退款、回购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退款、回购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互联网金融信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1年。

  该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代理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代理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代理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代理公司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银行按揭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6、向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7、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5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8、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拟申请2022年度按揭业务,按揭额度为0.4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所购工程机械车辆(含营运车辆)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拟申请2022年度按揭业务,按揭额度为0.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所购工程机械车辆(含营运车辆)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10、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1年。

  该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经销商(代理商)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代理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代理商),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经销商(代理商)办理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至所担保的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11、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2年供应链平台管控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1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即用信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供应链金融“1+N”业务等,公司承担此授信额度项下因用信人使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授信产生的差额补足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差额补足责任,直到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专项授信业务余额结清为止。

  1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供应链平台管控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1年。

  该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代理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经销商(代理商)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代理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代理商),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供应链金融分销通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经销商(代理商)办理供应链金融分销通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至所担保的供应链金融分销通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19的“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张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0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1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保函、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2的“关于使用保函、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3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4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在国内上市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或在海外上市的外资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期限为一至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5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研究,公司拟将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6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原激励对象刘健、朱建伦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拟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1,853,212股减少为1,501,253,212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刘健、朱建伦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0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501,853,212股变更为1,501,253,212股,注册资本将由1,501,853,212元变更为1,501,253,212元。公司现拟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1,853,212.00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1,253,212.00元。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01,853,212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501,253,212股,均为普通股。

  2、将原《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二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修改为: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管理机构最近一次登记备案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27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决议中其中第 1、3、4、5、6、7、8、12、14、15、16、17、21、22、23、24项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唐国庆、孟亮、孔祥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按照《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反映了公司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本期坏账准备余额64,026.8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376.2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6.75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163.6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490.3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66.2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155.48万元,核销坏账1,906.11万元。该报告并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3-00081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9,474,938.4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218,665,535.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2,022,508.57元及2021 年10月派发的现金股利15,018,532.12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865,669,511.86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对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鉴于两名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万股,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1,853,212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后的股本1,501,253,212股,预计派发现金22,518,798.18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情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和内控评价开展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运营实际,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议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风险管控,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进展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保函、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决议中其中第1、2、3、4、5、6、7、11、13、14、15、16、20、21、22、23项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张民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控股”)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420898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潍柴控股总资产1,091,282.18万元,净资产230,290.83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55,454.54万元。

  2、山重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建机”)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王飞

  注册资本:68,171.44万元

  注册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整机和配件及微电子产品的研究、制造、销售、租赁、维修;自营和代理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液压油、润滑油的销售;挖掘机操作与维修培训;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山重建机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84,132.18万元、净资产-96,997.0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152.67万元,净利润-40,031.18万元。

  3、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德工”)

  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

  注册资本:4,679万元

  注册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百得路南蒙山路东侧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润滑油销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德州德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6,881.14万元、净资产28,054.16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1,641.11万元,净利润-4,726.17万元。

  4、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 10262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 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汽集团总资产1,141,640.16万元,净资产317,920.65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836.09万元。

  5、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松山推”)

  法定代表人:张全旺

  注册资本:1,470万美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27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液压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含装配车载通信终端、橡胶软管及组合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的收购出口业务;仓储业务(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小松山推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1,035.24万元、净资产143,877.6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092.37万元,净利润345.76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持续发生,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及租赁业务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已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配套件来源和挖掘机、装载机、搅拌车底盘等;在销售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其提供生产挖掘机、装载机所需的配套件。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作,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1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德州德工、重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及销售业务和预计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山推股份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相关合同;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通过查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监复[2012]269号)。财务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1H237010001),并于同日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7828707N)。

  根据2021年12月2日,山东银保监局财务公司处《关于开展驻济各财务公司新版金融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财务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完成《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发证机关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根据2017年12月26日《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鲁银监准〔2017〕449号),财务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股权变更登记。因法定代表人更换,财务公司先后于2019年11月14日、2021年5月20日,完成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构成如下:

  (一)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37.5%;

  (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31.25%;

  (三)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重机”)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2.5%;

  (四)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2.5%;

  (五)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法士特”)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6.25%。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及营业地: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要求,建立起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中职责分工,并持续建立健全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和各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合规部及审计部。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情况如下:

  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点管政治方向、领导班子、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和党的建设,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财务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政策,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协调、议事及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议公司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反洗钱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议;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股东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高级管理层:依据公司授权与转授权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高管层下设专业委员会: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价格管理工作委员会、财务审核工作委员会、信息科技工作委员会、招标委员会、风险内控合规工作委员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是各专业条线涉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协调、议事及执行机构,为公司高级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职能部门:财务公司设置的资金结算部、客户服务部、产业链业务部、资金运营部、国际业务部、信贷管理审查中心、风险合规部、财务统计部、信息科技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涵盖了财务公司大部分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及主要管理职能,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合规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合规部: 主要职责是制定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各职能部门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工作;组织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与报告;组织对新业务新产品开展风险评估;组织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并对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反洗钱及案防管理工作。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对公司资金结算业务及投资运营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按年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在总结提炼多年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于2018年全面建成并运行以法人治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为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活动。财务公司结合实际,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各类风险,同时充分考虑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审慎评估各类风险的相互影响,探索风险加总的方法和程序。风险合规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各项经营管理进行监测与考核,审计部定期审计、评价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的理念,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公司发展战略及全面风险管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内控制度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自2016年以来财务公司以内控制度全覆盖为导向,明确制度遵循标准,完善制度执行标准,建立检查和监督控制标准,不断完善关键风险点的识别与重点业务内部控制措施,同时加强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的内部控制,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及业务连续性应急管理机制。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同 业账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应收应付利息核算操作规程》《表外业务核算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具体如下所示: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现金流分析、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制度,建立运行流动性管理模型,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

  2.授信业务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手段,实现信用风险有效管理。财务公司通过实施一户一策,引导信贷经营部门的客户营销向符合集团战略规划的客户集中,规避高信用风险客户;通过实施限额管理,拓宽业务范围,分散业务风险;通过抵质押担保等各类风险缓释措施,增加第二还款来源转移信用风险;通过风险定价策略,平衡风险与收益。同时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授权适度的信贷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开展各项授信业务,信贷业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信贷管理审查中心按照要求开展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批,风险合规部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评价。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投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每年开展的业务品种、交易对手准入名单,高管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在董事会准入范围内核准交易对手同业授信额度,在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资金清算和风险控制职能相对分离。

  4.资金交易业务

  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包括:存款准备金缴交、头寸调拨、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转贴现和再贴现、逆回购等,其中同业拆借业务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批准,并对交易对手实行同业授信准入管理,实行限额管理。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在三定中明确部门、岗位职责。财务公司通过转授权管理,分层级对资金交易业务进行审批。

  5.会计业务

  财务公司建立并执行规范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通过三定明确资金结算部和财务统计部及工作人员的权限,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

  6.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7.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会计核算等。财务公司制订了《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办法》、《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网络、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连续性及突发事件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根据财务公司审计部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1年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平稳运行,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总体风险水平适中。

  (一)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二)财务公司未从事任何离岸、跨境融资业务,也未开展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财务公司目前未设立分公司。

  (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规定,截止2021年末,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如下:

  1.2021年末的资本充足率为12.43%,未低于监管规定的10%标准;财务公司的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35%,不高于监管规定的20%标准;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不高于监管规定的100%标准;财务公司担保比例为94.49%,不高于监管规定的100%标准。

  2.2021年末,财务公司投资金额为23.30亿元,投资比例为64.18%,不高于银保监局规定的70%标准。

  (四)财务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五)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2021年末财务公司对山东重工、潍柴动力、潍柴重机、山推股份和陕西法士特的贷款余额情况如下:

  ■

  2021年末,财务公司对其股东山东重工、山推股份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对此情况,财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山东省银保监局报告,以保证财务公司股东的资金安全。

  (七)2021年末,山推股份及其分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95,657.87万元,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930,003.70万元,山推股份及其分子公司的存款余额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率为2.43%。

  (八)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未出现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情况。

  (九)2021年末,财务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未开展金融衍生品等业务,至2021年末吸收存款余额已达到人民币 3,930,003.70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15.59%。山推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十)2021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达到4,268,460.42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15.24%,发放贷款1,811,181.3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3,157.76万元,净利润达42,383.49万元,经营状况良好,且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备,资金运用科学有效,内控体系运转流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山推股份将督促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山推股份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吴建义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70000597828707N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7.5%的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1.25%的股权,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2.5%的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2.5%的股权,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25%的股权。

  2、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68,460.42万元、净资产为328,519.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157.76万元,净利润42,383.49万元。

  3、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2.5%的股权,且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4、资信情况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

  1、存款: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32亿元、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

  2、综合授信额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65亿元。

  3、贷款服务累计利息金额: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累计利息金额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2.3925亿元、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2.61亿元、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不高于人民币2.8275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协议存款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

  (2)融资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并且不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其资产就上述信贷服务作出抵押。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指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的最低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4、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需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同时,财务公司若出现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所述情形,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寻求帮助,确保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吴建义予以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该项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在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风险可控。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该报告的编制符合规定要求。另外,公司制定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满足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该预案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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