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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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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保障。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C?NG TYTNHH 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VI?T NAM

  ●投资金额:总投资额为3,5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全部使用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如有差额,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C?NG TYTNHH 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VI?T NAM(以下简称“越南厂”)2021年7月建成投入试生产。根据越南厂的发展规划和客户需求,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越南厂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3,5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全部使用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如有差额,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南厂已投入募集资金33,937.79万元。

  增资完成后,越南厂注册资本将增加为11,500万美元,增资的资金将分批注入。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南厂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全部计入越南厂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越南厂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提升越南厂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及越南厂的生产运营。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等审批程序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因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越南投资及运营管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借鉴公司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经验,最大限度减少本次投资的相关风险。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增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越南厂增资将提升其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及越南厂的生产运营。同意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3,5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对越南厂进行增资;如有差额,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越南厂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内2019年所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9,296,627股股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7日和2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15),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

  2019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由于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3元/股(含)。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9年5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19年8月13日,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37,477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股份注销计划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0年7月16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128.06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13.165元/股。

  2020年11月2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42.47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0元/股。

  2021年9月22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28.12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0元/股。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178.005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665元/股。

  2022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2021年度的考核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其中考评结果为S以下及离职员工持有份额对应的股数为25,700股,将转回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转回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19年回购股份已使用合计3,740,850股,尚余9,296,627股。

  (二)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即2022年8月12日前)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预期使用情况及应按规定及时完成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注销等因素,公司拟对2019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9,296,627股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公司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完成回购股份数量17,223,278股。公司已回购股份目前一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2423910)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210,392,683股。以该股本计算,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201,096,056股,具体的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权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未使用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2019年未使用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2019年已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2

  转债代码:113045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用途: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规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下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下同);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37.5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除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期权正常行权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6个月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及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未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导致本次回购的股份未全部使用的情形。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了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的方案。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且完成本次回购后,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3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回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358.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82亿元,流动资产284.95亿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亿元、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0.42%、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1.15%、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0.5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3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广大股东权益。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37.5万股,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股本数据截至2022年3月25日。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回购规则》及《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结构,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公司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

  五、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期权正常行权情况具体如下:

  ■

  上述人员所持股权期权正常行权均为自行判断决策后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的行为。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除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期权正常行权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七、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来发生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未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导致本次回购的股份未全部使用的情形。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回购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423910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视频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税前列支资产损失确认的议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所有的资产损失均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税务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任职情况,2021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薪酬情况如下,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

  注:魏镇炎先生的薪酬中包含其作为董事的津贴。

  董事魏镇炎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Gilles Baruk Benhamou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Gilles Baruk Benhamou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先生须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调度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协商/签署相关合约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境外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EXICO S.A. DE C.V.提供财务资助,融通总金额上限不超过5,000万美元及等值其他货币。财务资助期间以壹年为期限,其中2,000万美元在期限内可循环动用,3,000万美元不可循环,任一时点合计财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上限。

  2、公司对境外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提供财务资助,融通总金额上限不超过5,000万美元及等值其他货币。财务资助期间以壹年为期限,其中2,500万美元在期限内可循环动用,2,500万美元不可循环,任一时点合计财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上限。

  3、公司对境内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融通总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及等值其他货币。财务资助期间以壹年为期限,其中人民币1.5亿元在期限内可循环动用,人民币3.5亿元不可循环,任一时点合计财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关联董事Gilles Baruk Benhamou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规定,稽核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管理功能的发挥,将相互关联的系统化作业、制度化流程,形成一个整体,阐明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权责人员的职责范围,集结全体力量,达成公司的经营目标、致力于永续价值的创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ESG实务守则〉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永续政策,实践“知行合一,群策群力”的企业核心价值,促进环境、社会与治理的提升,实现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ESG实务守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34.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2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3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4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6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7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8回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0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2022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以不超过2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同一笔交易展期不重复计算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债进行避险操作,避险交易金额以不超过经批准的交易规模为限。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避险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币计价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为管理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公司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交易规模

  公司2021年度外汇避险交易实际交易规模为10亿美金。考虑到公司并购法国飞旭集团后经营规模扩大,且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2022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以不超过2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同一笔交易展期不重复计算额度)。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公司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汇风险,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扣除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58,131,282.05元和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8,183,821.96元外,募集资金剩余2,063,254,895.99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51%,公司货币资金为603,420.40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 ASTEELFLASH PLZEN S.R.O.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欧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 Trinkaus & Burkhardt AG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2年3月16日到期,预计将续签1年。

  (2)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不超过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3)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GERMANY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注册地点:Konrad-Zuse-Stra?e 19-21 36251 Bad Hersfeld,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3)ASTEELFLASH BONN GmbH

  注册地点:Allerstrasse 31 53332 Bornheim - Hersel,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BONN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4)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注册地点:Neuer Weg-Nord 49 69412 Eberbach,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被担保人2021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 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BONN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向HSBC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

  注册地点:Meiendorfer Stra?e 205 22145 Hamburg, Germ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资产总额为76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399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217万欧元),净资产366万欧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72万欧元,净损失17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其他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 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的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见前述介绍。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因合同尚未签属,担保期限尚未确定

  担保金额:700万欧元

  (三)FINANCIERE AFG为其100%持股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PLZEN S.R.O.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Building BP 8, industrial complex of City park Plzen, cadastral area Skvrnany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ASTEELFLASH PLZEN S.R.O.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ASTEELFLASH PLZEN S.R.O.资产总额为1,843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493万欧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1,315万欧元),净资产350万欧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38万欧元,净损失65万欧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因合同尚未签属,担保期限尚未确定。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三、董事会意见

  前述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55.77万元(不含本次,按照2021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计算),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HERSFELD GmbH、ASTEELFLASH BONN GmbH、ASTEELFLASH EBERBACH GmbH、ASTEELFLASH PLZEN S.R.O.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准利率改革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说明了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14号》主要是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会计处理解释。

  根据本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 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只需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亦应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解释第14号施行日前的所有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租赁等合同进行了逐一检视确认,不存在有因基准利率改革而影响到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而需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

  因此,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修订与明确的说明,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15号》中,与公司有关的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1、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而母公司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2、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而母公司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于公司与旗下子公司间的资金贷与(或拆借)交易,公司已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关科目和其内容的列报调整,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之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

  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运输成本的确认与列报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内容涉及收入、企业合并、固定资产等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与收入相关的问题中,对于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成本的确认与列报,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财政部会计司未发布实施问答前,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列示。实施问答发布后,公司亦参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将2021年度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之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

  ■

  ■

  公司评估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对利润表的列报项目及其内容有所影响外,亦对毛利率等财务指标略有影响,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保险费:不超过18万美元

  5、保险期限: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方便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该事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合法、合规,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请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提前登记或联系本次会议工作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会须符合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防疫相关规定。

  ●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现场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将采用视频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B栋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3 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6和7: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需回避表决;(2)议案8: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3)议案19: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3、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4、电子邮箱:ir@usiglobal.com

  5、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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