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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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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2022年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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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医+药”双轮驱动的战略,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医药制造行业

  医药制造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进程加快、三孩政策的实施、政府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大,医药需求持续增长。2021年以来,政府对医药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带量采购覆盖范围扩大和常态化进行,医保谈判提速,医药制造业政策导向“质高价低”,产品核心竞争力逐渐转向创新、质量和成本。在此背景之下,医药制造行业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医药制造行业也将充满着变革。

  (二)医疗服务行业

  自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以来,政府加大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协同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为社会办医提供了持续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极大促进了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3万个,其中医院3.5万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2.4万个,民营医院相较于2019年增长迅速,数量显著提高。

  在政策积极鼓励的环境下,由于融资渠道广、管理和服务机制灵活,民营医院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医疗服务行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民营妇产科医院具有差异化服务特点,更能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其医疗环境、服务质量近年来提升巨大。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板块以及医疗服务板块。

  1、医药制造板块

  主要涵盖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抗微生物药(头孢菌素类)、抗微生物药(喹诺酮类)和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等细分治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大输液和头孢克肟产品等,其中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在抗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行业前列。

  2、医疗服务板块

  2020年5月,泰州妇产医院挂牌成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同年10月,公司完成了对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司新增了医疗服务板块的业务。

  泰州妇产医院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经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床位300张,拥有员工400余人,设有包括妇科、产科、儿科、不孕不育科、宫颈专科、内科、外科、产后康复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以及检验、病理、超声、放射等20余个医疗医技科室。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制造板块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质量管理部与采购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物料采购计划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等要求,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进行物料的选购。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常年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维持多家供应商采购的原则,确保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2)生产模式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负责产品的生产管理,监督安全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零售终端和医院终端的覆盖,公司部分产品由公司直供医院终端;非招标产品依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定价,招标产品以政府确定的招标价格为主。

  2、医疗服务板块

  1)采购模式

  为保证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安全性,泰州妇产医院按照医保目录规定药品进行采购,对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及其他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均对供应商做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列在供应商目录中。

  泰州妇产医院采购部负责审核药品供应商资质,与符合要求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双方确认合作事宜。

  2)销售模式

  泰州妇产医院的收入主要分为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病人的口碑形成医院的品牌;同时,医院通过积极参与公益行动,聘请专家名医等持续提升医院形象和知名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76.47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27,153.34万元,同比上涨75.80%,主要系1)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及公司推进营销改革,公司滴眼液、头孢等产品营业收入增加;2)公司于2020年10月完成对泰州医院并购,2021年合并泰州医院全年医疗服务收入1.63亿元。

  公司2021年度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5.61万元,主要系1)公司本期资产减值计提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2)医疗服务板块,泰州医院经营稳定,报告期内贡献利润3,622.30万元;3)医药制造板块,滴眼液、头孢等产品营业收入增加,同时研发费用大幅增加,贡献利润较少。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因疫情防控原因,董事长鄢标先生、董事黄明雄先生、汪为民先生及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徐国彤先生、葛盛芳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冯晓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汪燕女士、监事蔡立先生因事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建伟先生、徐洪胜先生、姚志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姚志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0,330.42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0,622,973.8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00,533.0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3,923,506.82元。

  鉴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1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434.21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调整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表决情况: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9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莎普爱思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莎普爱思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0,330.42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0,622,973.8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00,533.0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923,506.82元。

  鉴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年,公司支付监事的税前薪酬共计12.75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莎普爱思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0,330.42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00,533.0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3,923,506.82元。

  鉴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药企经营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须加大研发投入、关注并购机会,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储备,降低对单一产品的依赖程度,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

  三孩政策的实施,妇幼保健重视度提升,民营妇产科医院具有差异化服务特点,更能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公司将持续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的综合竞争力,从而能更进一步吸引患者就诊,为患者提供更可及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未来将坚持“医+药”双轮驱动的战略,推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

  在眼药板块,公司将紧密把握眼药需求稳步增长的发展机遇,加快营销改革,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打造新的运营模式;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和丰富眼科产品结构。在普药板块,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快速打开市场,提高产品销量。

  在医疗服务板块,公司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标准化运营体系;同时,推进泰州医院二期工程建设,打造重点学科,向区域民营妇儿医院龙头的目标迈进。

  鉴于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3,923,506.82元。鉴于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现金支持,本次拟不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金将用于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前期投入及公司药品研发和对外投资。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调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发放办法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总额度上限5亿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四)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01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0亿元;截至目前,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0.2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审计工作量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和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对此表示事前认可,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相关序号顺延。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全文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3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0日 至2022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正国、葛盛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0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明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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