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50,986,6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产品、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发供电。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铝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解铝及电解铝深加工产品,产品质量优良;其中,电解铝产品为铝锭,主要运用于建筑、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电解铝深加工产品主要为食品铝箔、医药铝箔和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主要运用于食品、医药、新能源电池等行业。煤炭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煤炭和型焦,具有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产品种类分为精煤、块煤、洗混煤及型焦等,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

  (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1、铝电业务

  铝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2021年铝产品产量位列全国前十位。公司铝业务营运主体分布为: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阳极炭块,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及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主要生产电解铝,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食品铝箔、医药铝箔,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电解铝产能170万吨/年(新疆煤电80万吨/年,云南神火90万吨/年)、装机容量2000MW、阳极炭块产能56万吨/年、铝箔8万吨/年。

  公司电解铝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

  2、煤炭业务

  (1)公司煤炭业务基本情况

  煤炭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拥有煤炭采掘相关的完整生产及配套体系,2021年煤炭产量位列河南省第四位,是我国无烟煤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的煤炭保有储量13.43亿吨,可采储量6.32亿吨,具体情况如下:

  ■

  此外,公司参股和尚未办理探矿权证的资源如下:

  ①公司参股39%的郑州矿区赵家寨煤矿保有储量3.21亿吨,可采储量1.60亿吨,煤种为贫煤。

  ②2013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炭矿业权整合方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整合后的五彩湾矿区设置5个露天矿、3个井工矿、3个后备区,其中5号露天矿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新疆煤电和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5号露天矿地质储量约为25.32亿吨,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煤。

  2019年6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煤电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新疆煤电持股40.07%;目前,正在办理5号露天矿探矿权人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

  (2)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调度室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核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运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监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采购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国贸”)负责统一采购,其中大宗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耗材实行比价议标的采购方式。井巷工程建设由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招标委员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

  销售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国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神火国贸根据每月召开的定价会制定的价格政策,并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3)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

  (4)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重大矿产勘探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梁北煤矿改扩建事项

  2018年5月21日,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能源局关于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8】37号),同意新龙公司下属梁北煤矿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改扩建至24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2.27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目前,梁北煤矿改扩建事项正在积极推动中,首采工作面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状态,且已顺利通过竣工现场验收。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9日、6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决定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1.46万股。

  2021年5月25日,公司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3日,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同意以2021年6月23日为授予日, 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1,952.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前的4.98 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6月25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全部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28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2110000号验资报告。

  2021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2021年7月7日,本次授予股份1,952.48万股新股在深交所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1、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1)和《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中,提案七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中,提案八、九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5、上述提案中,提案三、四、六、七、八、九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5982722/5982466

  传真:0370-5180086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李元勋肖雷

  通讯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特别提醒: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等相关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尽量减少现场出席。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4月15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3月15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其中职工监事王克强先生视频出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62,340.85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162,340.85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7,388.70万元;公司前三季度已审议计提减值准备198,079.91万元,全年共计提减值准备360,420.76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7,662.05万元。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长、损毁严重,部分矿井巷道随着采掘更替已回采完毕,且无使用价值及回收价值,公司决定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账面原值合计55,352.02万元,已计提折旧33,179.49万元,账面价值22,172.53万元,共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2,172.53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649.12万元;公司前三季度已报废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598.54万元,全年共报废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771.06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197.42万元。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核查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报废处置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公司决定根据该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度,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煤炭、铝产品市场难得出现的历史性机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加强财务管理、严控成本支出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及方式,深入实施挖潜增效和开源节流,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我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生产653.73万吨,同比增加94.67万吨,增幅16.93%;

  2、电解铝产品:全年生产140.66万吨,同比增加38.38万吨,增幅37.52%;

  3、碳素产品:全年生产56.60万吨,同比增加8.40万吨,增幅17.43%;

  4、铝材产品:全年生产冷轧产品0.96万吨,同比减少5.24万吨,减幅84.52%(阳光铝材自2021年3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全年生产铝箔5.41万吨,同比增加2.74万吨,增幅102.45%;

  5、电力产品:全年发电133.34亿度,同比增加4.62亿度,增幅3.59%;供电126.08亿度,同比增加4.58亿度,增幅3.77%。

  (二)销售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销售654.49万吨,同比增加79.99万吨,增幅13.92 %;

  2、电解铝产品:全年销售141.76万吨,同比增加40.74万吨,增幅40.33%;

  3、碳素产品:全年销售55.47万吨,同比增加11.42万吨,增幅25.93 %;

  4、铝材产品:全年销售冷轧产品0.87万吨,同比减少5.45万吨,减幅86.23%;全年销售铝箔5.97万吨,同比增加2.44万吨,增幅69.12%;

  (三)售价情况(不含税)

  1、煤炭产品:平均售价1,107.52元/吨,同比增加463.69元/吨,增幅72.02%;

  2、电解铝产品:平均售价15,991.73元/吨,同比增加3,809.95元/吨,增幅31.28%;

  3、碳素产品:平均售价4,303.30元/吨,同比增加1,247.73元/吨,增幅40.83%;

  4、铝材产品:冷轧产品平均售价16,072.75元/吨,同比增加1,474.09元/吨,增幅10.10%;铝箔平均售价25,226.59元/吨,同比增加3,890.22元/吨,增幅18.23%。

  二、2021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535.27亿元,比年初减少71.30亿元;负债总额391.53亿元,比年初减少90.80亿元;股东权益143.75亿元,比年初增加19.49亿元。

  资产负债率73.14%,比年初降低6.37%;流动比率0.48,比年初下降0.02;速动比率0.39,比年初下降0.05。

  (二)营业收入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52亿元,同比增156.42亿元,增幅83.16%。

  (三)营业成本情况

  全年发生营业总成本257.80亿元,其中

  营业成本221.57亿元,同比增73.92亿元,增幅50.06%;

  税金及附加6.92亿元,同比增2.61亿元,增幅60.81%;

  销售费用3.87亿元,同比增0.45亿元,增幅13.05%;

  管理费用10.49亿元,同比增4.27亿元,增幅68.57%;

  研发费用1.45亿元,同比增0.10亿元,增幅7.63%;

  财务费用13.50亿元,同比减0.70亿元,减幅4.94%;

  (四)利润总额

  全年利润总额盈利50.77亿元,同比增利43.04亿元,增利557.35%。

  净利润盈利30.48亿元,同比增利27.96亿元,增利幅度1,110.2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4亿元,同比增利28.76亿元,增利幅度为802.57%。

  (五)每股收益

  2021年度每股收益1.45元,与2020年度0.19元/股相比增加1.26元,增幅为663.16%。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工作报告将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  2021年工作回顾

  一、概述

  2021年,全球疫情持续反复,经济复苏放缓,经济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在世纪疫情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复杂形势下,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劲韧性和巨大潜能,我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总体保持稳定恢复态势,顺利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面对严峻的“新冠”疫情及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董事会带领经理班子及广大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聚焦“保安全、控风险、强管理、抓关键、调结构、提效益”这一总目标,团结一心、积极应对、多措并举、砥砺奋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强链延链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

  二、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21年公司生产煤炭653.73万吨(其中永城矿区309.81万吨,许昌、郑州矿区343.92万吨),销售654.49万吨(其中永城矿区308.97万吨,许昌、郑州矿区345.52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2.95%、103.07%;生产型焦6.07万吨,销售7.35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21.40%、147.00%;生产铝产品140.66万吨(其中云南厂区59.86万吨,新疆厂区80.81万吨),销售141.76万吨(其中云南厂区59.97万吨,新疆厂区81.79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7.64%、88.32%;生产铝箔5.41万吨(其中商丘厂区2.70万吨,上海厂区2.70万吨),销售5.97万吨(其中商丘厂区2.69万吨,上海厂区3.28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51.41%、167.23%;发电133.34亿度(其中永城厂区21.35亿度,新疆厂区111.99亿度),供电126.08亿度(其中永城厂区19.99亿度,新疆厂区106.09亿度),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5.67%、106.40%;生产碳素产品56.60万吨(其中永城厂区13.64万吨,新疆厂区42.96万吨),销售55.47万吨(其中永城厂区13.24万吨,新疆厂区42.2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2.91%、100.85%。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52亿元,同比增加8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4亿元,同比增加802.57%,主要原因是电解铝、煤炭销量和售价同比大幅上涨,公司电解铝及煤炭业务盈利能力大幅增强。

  (二)2021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面对疫情,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责任体系,形成了四级疫情防控网络,并在持续完善疫情防控责任链条、层层压实防控责任的同时,建立了各级疫情防控督导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问责机制。2021年度,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对公共场所定时消毒等,做到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实现了公司员工零感染,为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2、持续提高安全治理能力。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以政治引领强化内部监管机制完善,建立健全并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一优三减”(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和“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实现安全生产。

  3、不断强化实物量生产。铝品业务板块以电解槽和铝加工设备稳定运行为核心,聚焦生产过程控制和精细管理,不断加强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大力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最大限度减少能耗双控、限电等不利因素对生产的影响;煤炭业务板块科学分解生产指标,通过强化装备支撑、优化系统布局和洗选工艺,扎实推进高效生产、集约生产、精益生产,实现了稳产提效、提质增量。

  4、持续深化企业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内部重组,完成了铝加工板块业务整合工作,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模式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做大做精公司铝加工产业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实施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调动了经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公司释放持续发展新活力;三是强抓薪酬分配机制改革,完善了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加大了薪酬绩效挂钩考核力度。

  5、加快构建精益管理格局。2021年度,公司以国内行业领先企业为标杆,持续强化对标对表、精细化管控,通过压实成本管控责任、深化预算管理、细化资金管理、强化大宗原燃料管理、推进全库存管理,有效推进了管理提档升级。

  6、大力提高产品购销绩效。2021年度,公司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敏锐把握市场行情,持续强化采销运管理,不断深化产品和原燃料结构调整,择机开展大宗物资战略采购,实现了经营质量的连续提升。

  7、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强链”项目。积极推动云南建成电解铝产能投运,努力克服限电政策影响,已投运的产能创效丰硕;强化高端双零铝箔项目施工进度推进和质量激励,实现项目一期5.5万吨提前4个月投产,公司铝箔产能跻身行业前列;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实际产能将逐年提升;泉店煤矿西风井项目、刘河煤矿副井改绞工程相继完工,矿井提升瓶颈有效破解;新庄选煤厂、泉店选煤厂煤泥再浮改造、刘河选煤厂粗精煤降灰和浮选扩能改造顺利完成,梁北选煤厂改扩建、大磨岭矿风选项目相继启动,煤炭洗选创效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推进“补链”项目。公司参股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吨氧化铝项目已建成投运,增加了公司氧化铝权益产能36万吨;刘河煤矿北翼扩大区采矿权证已顺利办结,梁北煤矿后备资源张得西北部区采矿权证已经加急申办。

  三、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2021年度,在全体股东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定基调、提目标、促落实,及时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积极督促、指导管理层推进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重点关注转型发展、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高管履职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为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

  1、2021年2月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永城铝厂25万吨铸造厂房对外租赁的议案》等4个议案。

  2、2021年2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个议案。

  3、2021年3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4个议案。

  4、2021年4月2日,公司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20个议案。

  5、2021年4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等3个议案。

  6、2021年4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21年5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8、2021年6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3个议案。

  9、2021年7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支持防汛救灾的议案》等2个议案。

  10、2021年8月6日,公司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等6个议案。

  11、2021年9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25%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5个议案。

  12、2021年10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意见。2021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其中: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对相关事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马萍女士、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和内部董事李炜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李炜先生担任。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独立董事徐学锋先生和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谷秀娟女士担任。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4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等2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徐学锋先生、独立董事马萍女士和内部董事崔建友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徐学锋先生担任。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对张文章先生等拟聘高管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进行了审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高管候选人提名建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和内部董事李宏伟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黄国良先生担任。

  2021年2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审计中介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及策略,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同意公司审计部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1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4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3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9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应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2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职,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19项,股东大会的投票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决议全部合规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严格推进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关注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审计及内控建设等工作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五)开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共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河南省证监局和河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持续提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履职能力。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9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24亿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1、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贯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把信息披露放在规范运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搜集、反馈、整理、审核等工作,认真组织协调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整理等工作,并及时进行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1年度,公司共撰写并披露公告97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且披露的公告及各类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从而防范、减少投资风险。

  2、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健全与投资者的沟通的渠道与方式,不断提升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服务水平,积极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和认同,提升了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外部信息报送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的报送、登记和保密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

  一、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铝行业

  铝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铝锭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中国作为铝工业大国,产量和消费量连续20年位居世界第一。除继续在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传统领域上扩大产品品种、提升产品质量外,随着全球主要经济体对碳排放硬约束的共识逐步落实为行动纲领,以及国家推进绿色、环保、节能等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中国铝行业还将利用铝可循环回收等特点,大力推广“以铝代钢”、“以铝节铜”、“以铝节木”的应用,并积极拓展铝在高新技术领域方面的应用,铝消费还将不断增长;同时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在人均铝消费量等方面仍有不小的差距,铝产品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潜力巨大。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增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大力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有效改善了市场供需状况,对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行业运行态势良好,效益明显改善。同时,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我国铝行业在产能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已经由快速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方向转变;从未来一段时期来看,在国家大力推动包括铝行业在内的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大背景下,我国电解铝产能由北方煤电丰富地区向西南地区具有绿色低碳能源优势的地区转移的趋势将更加明显。

  当前,随着海外经济逐步修复,国内基建、地产、制造业有所反弹,铝需求持续回暖,但欧洲铝企因能源危机而密集减产,海外产能恢复缓慢,国内铝企因受能源价格高企、环保和供电影响、能效双控等制约,不少厂家控亏减产,复产扩产不及预期,2022年国内电解铝供需市场大概率维持“紧平衡”,预期价格仍会在相对高位。

  2、煤炭行业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低碳化发展进程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将呈现加速趋势,煤炭消费需求增长将可能逐步放缓,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基础能源的重要地位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动摇,“以煤为基、多元发展”仍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基本方针,煤炭始终是能源安全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煤炭消费仍将稳步增长的趋势不会变。

  近年来,煤炭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力度不断加大,煤炭行业资源有望向优势企业集聚,行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将逐步得到提升,产业结构逐渐向中高端升级。今后,煤炭去产能将由总量去产能向系统性去产能和结构性优产能转变,国内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有望获得稳步提升,“十四五”时期将是煤炭行业实现转型发展的突破期。煤炭行业的长远发展取决于提高产能质量和实现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该文件的出台指明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将加快煤矿智能化的进程,最终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绿色开采。

  当前,国内煤炭产能总体宽松与区域性、品种性和时段性供应紧张的问题并存,受大型矿井优质产能释放周期长、小煤矿因安全的严管严控而复工复产难度大、煤炭进口量减少且短期难以增长等因素影响,煤炭供需市场“紧平衡”的基本格局有望持续,预期价格仍将会维持在合理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煤电铝一体化经营,巩固做强煤炭及深加工,优化铝电及上下游产业,努力形成结构好、产业精、后劲足的实体经济;强化资本运作,积极寻求新能源、新材料、煤炭清洁利用、环保、高端智能制造、金融投资等商机,加快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股权合作、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低效和闲置资产盘活、无效资产处置等途径实现产业提质升级,真正形成资产运营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产业格局;通过产业升级、延链补链和资产整合等措施,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1、电解铝行业

  公司2021年铝产品产量位列全国前十位。

  2、煤炭行业

  公司本部位于我国六大无烟煤生产基地之一的永城矿区,主要生产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许昌矿区生产的煤炭属于瘦焦煤,煤种稀有,系优质的炼焦配煤,经洗选加工后,产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2021年煤炭产量位列河南省第四位,是我国无烟煤主要生产企业之一。

  (二)竞争优势

  1、政策支持优势

  河南省政府明确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省重点支持发展的煤炭和铝加工企业集团,具备对外兼并重组,快速发展壮大的平台。

  2、产品优势

  公司铝锭产品质量好,市场认知度高,“如固”牌铝锭于2003年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成功注册;公司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取得了绿色用电凭证,其产品具有绿色铝品牌优势。公司是国内冶金企业高炉喷吹用精煤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永城矿区生产的煤炭属于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是冶金、电力、化工的首选洁净燃料,“永成”牌无烟煤有较好的市场基础;许昌矿区生产的贫瘦煤粘结指数比较高,可以作为主焦煤的配煤使用,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产品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奠定了基础。

  3、区位优势

  公司电解铝产能分别处于具有发电成本优势的新疆和绿色水电优势的云南地区,特别是云南电解铝项目,位于文山州富宁县,不仅可以利用绿色无污染的水电作为主要能源,极其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而且距离氧化铝主产地广西百色仅120余公里,又紧邻我国铝消费最集中的华南市场和铝消费潜力快速增长的西部市场及东南亚、南亚等铝产品主要消费国,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公司在产煤矿主要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许昌市,紧邻工业发达且严重缺煤的华东地区,煤炭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地理位置优越。河南地处中原,交通便利,铁路、公路线四通八达。其中,永城市毗邻商丘市,商丘是京九铁路和陇海铁路的交汇处;许昌市紧邻郑州市,郑州是京广铁路和陇海铁路的交汇处;而且,公司有自备的铁路专用线。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可以降低公司煤炭产品的总成本,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4、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充分利用新疆地区能源优势,在新疆地区打造出较为完整的电解铝产业链条,80万吨/年电解铝生产线配套建设有阳极炭块和燃煤发电机组,同时建设有连接煤炭原料产地和电厂的输煤皮带走廊。

  5、行业管理优势

  公司长期经营煤炭和铝电业务,培养、造就了安全管理、高技术技能、专业生产队伍,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

  在市场环境不发生大的波动的情况下,2022年公司计划生产商品煤660万吨,铝产品140万吨,炭素产品51万吨,自供电量101.70亿度,售电量19.80亿度,型焦5.50万吨,铝箔7.70万吨,实现产销平衡。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0.00亿元,主营业务实现经营性利润总额50.00亿元。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四、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资金问题,督促和支持公司经理班子密切跟踪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继续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加快推动股权融资以及设立产业基金,多方位筹集资金,进一步改善资金结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压缩财务费用。同时,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与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与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争取信贷支持,取得合理的贷款额度,巩固资金链条;在日常运营中严控资本性支出,压缩三项费用,细化资金预算管理,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收支平衡,以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对资金的需求,化解潜在的资金风险。

  五、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铝锭、煤炭及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均属大宗商品,其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景气程度及市场供需基本面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安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五大主要自然灾害,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2022年年初,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发了《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管理。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公司生产矿井开采水平的延伸,公司安全投入越来越高、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安全生产仍然长期面临一定风险, 若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政策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煤炭、电力和电解铝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中含有一定的有害物质,会对周边土地、空气和水资源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下发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对公司发展运营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公司面临的节能、减排、环保约束进一步加大,不仅环保投入增大,且若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无法达标,可能会受到限产影响和监管部门处罚,进而影响正常经营。

  3、后备资源储备不足的风险

  公司虽然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电解铝生产企业之一,但目前公司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材料氧化铝依赖外购,导致公司电解铝成本受上游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同时,虽然公司一直以来积极参与煤炭资源整合,但与同行业优势企业相比,煤炭资源储备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煤炭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4、开采条件趋于复杂多变的风险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转环节增多,且可能发生断层、涌水及其它地质条件变化,成本压力增大,将影响和制约公司煤炭板块的盈利能力。

  (三)疫情冲击经济运行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已经肆虐两年,至今仍未被根除,2022年伴随着“新冠”病毒变种奥密克戎的到来,疫情将继续对中国和世界经济形势产生重要影响。虽然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持续反复,且世界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若未来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可能会对公司的政策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公司持续推进一体化发展,通过并购和项目投资等方式,在产业链上下游同时推进,子公司数量较多,且分布于不同地区、分属于不同行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子公司能否统一贯彻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和要求,将决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的实现和规模效应的发挥。

  (五)财务风险

  1、担保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使用金额为91.07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47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24%、92.33%。尽管被担保方大多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被担保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较大的担保余额仍有因被担保方出现违约事件,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

  2、资金风险

  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偏高、负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尽管2021年度银行贷款规模有明显下降,但日常还本付息压力还较大,仍然存在资金风险。

  (六)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公司铝产品价格波动较大,需应用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套期保值)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由于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误判市场走势、交易策略失当、未及时止损等原因,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在当前新冠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公司采取的措施和对策是:

  1、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公司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握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强化安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水平,有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培训投入,不断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2、坚决落实环保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环保管理强制性技术规范,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控,严防各类环保事件发生;同时,积极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开展减污降碳行动,努力建设绿色矿山、打造绿色工厂。

  3、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公司将持续完善疫情防控责任链条,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4、支持管理层全力以赴提升增产增效。煤炭板块,科学调整设计布局,切实发挥装备效能,不断优化洗选工艺,大力解决采掘接替矛盾,进一步释放合规产能;铝板块,全力抓好稳产稳收工作,通过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云南90万吨电解铝产能全部投运,确保液铝综合转化率达50%以上;铝加工板块,推动双零铝箔和电池箔生产比例提升,大力增加产品附加值;发电板块,大力强化机组长周期运行管理,加大低成本煤种掺烧比例,抓好深度调峰,进一步降低综合用电成本。

  5、督导管理层着力提升经营水平。常态化开展“寻标、对标、创标”活动,全面对标对表行业头部企业,找差距补短板,以对标促管理提升、效益提高。坚持经营精益化,加快经营管控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依托经营管控一体化平台,将生产信息、运输信息与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对接,及时引导生产单位合理组织生产、优化产品结构,助推企业管理全面升级;全面深化成本管理,推行全员降本活动,精准实施挖潜增效攻坚;全面深化预算管理、运营管理,坚持“无预算不列支,超预算不列支”原则,加快资金的周转,确保资金链安全。

  6、深化落实“资产运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战略。一是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优化融资结构,调控融资规模,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二是适时开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市场化股权融资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闲置资产、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变现;四是进一步加强外部煤炭、铝土矿优质资源考察论证工作,破解发展瓶颈,保障发展后劲;五是积极统筹上下游产业协同和专业合作,加快推进新兴优势项目谋划,合理布局与重点产业相关的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不断加快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7、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工资总额和效益效率联动,不断健全完善工资总额动态调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增强企业运营活力和动力,切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8、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刘河煤矿技改项目和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电池箔无尘车间、二期年产6万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二是加快推进矿井“一优三减”、智能化建设,最终实现煤矿智能化建设目标。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年3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2日,公司在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1年4月15日,公司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1年6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1年8月6日,公司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的议案;

  (4)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7、2021年9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应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对大磨岭煤矿采矿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2021年10月22日,公司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统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2021年度,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4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2次,对公司决策行为及程序、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2、检查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检查监督;

  3、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4、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5、检查监督公司财务,重点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强化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等的监督,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发表书面核查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部分房屋、建筑物及井巷资产报废事项、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媒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