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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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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生益,本次增资后江西生益的注册资本将由5.0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4.00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进度实施增资计划。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江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划转募集资金9.00亿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业务规划与战略规划,为完善公司生产与市场布局,对中部地区进行就近供应、就近服务并快速反应,增强公司的区域优势,在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地的配送距离和市场覆盖范围、政策、配套、用工成本与保障等因素,2018年5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700万平方米覆铜板及2,200万米商品粘结片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经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生益转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18年7月17日召开的生益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请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生益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生益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莞证券认为:2021年度,生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研发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100%系因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另外,研发办公大楼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7,293.49万元已于2019年底投入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已到期,需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9名(含1名当期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385,5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48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216.897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

  2、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的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自2019年6月6日起,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P=P0-v=13.35元/股。

  2、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0人调整为189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0.5569万份调整为367.7777万份。

  3、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3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3人调整为48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216.8977万份调整为10,196.3977万份,注销20.5万份。

  4、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19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7.28元/股。

  5、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

  6、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0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7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67.7777万份调整为347.3185万份,注销20.4592万份。

  7、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20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6.88元/股。

  8、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9人调整为47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8,624.4427万份调整为8,579.1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46.3977万份调整为10,101.1358万份,注销45.2619万份。

  综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简表如下:

  ①股票期权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

  注:初始数量8,624.4427万份,是已剔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数量。

  ②行权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0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5%,48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29.4550万份。由于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经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该名离职人员期权,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因此,第一期行权的期权激励对象是479名,对应的股票期权是1,521.9550万份,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1年3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17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89,267份,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47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3.2902万份,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期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截至2022年2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17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1,385,56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17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1,385,56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179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385,567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公司于内部网站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在2019年5月10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29)。

  4、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1)。

  5、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实施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35元/股,独立董事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发布了独立意见。

  6、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216.897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独立董事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9年7月1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0,216.8977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9、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2日,公司于内部网站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在2020年3月5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6)。

  10、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因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取消其激励资格,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0人调整为18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70.5569万份调整为367.7777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年4月17日,公司预留授予的367.7777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3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3人调整为48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216.8977万份调整为10,196.3977万份,注销20.5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首次授予的48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529.455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19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7.28元/股。

  15、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因此,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的期权激励对象是479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1.9550万份。

  16、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0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7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67.7777万份调整为347.3185万份,注销20.4592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预留授予的17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389,267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20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6.88元/股。

  19、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9人调整为47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8,624.4427万份调整为8,579.1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46.3977万份调整为10,101.1358万份,注销45.2619万份。

  20、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47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3.2902万份,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1、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9名(含1名当期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385,5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5人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因此,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9人调整为174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208.3918万份调整为202.025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7.3185万份调整为340.9517万份,注销6.3668万份。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302,474,347股。(详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由于实施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9,121,337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311,595,684股。公司发起人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分别减持股份,相应持股数和持股比例减少。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生益”)

  ● 增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 资金来源: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并向其增资5亿元,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分期划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兴路8号

  法定代表人:陈仁喜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和销售覆铜板和粘结片、印制线路板、陶瓷电子元件、液晶产品、电子级玻璃布、环氧树脂、铜箔、电子用挠性材料、显示材料、封装材料、绝缘材料(以上均不含电镀),自有房屋出租,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产品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加工服务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公司持有江西生益100%股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江西生益100%股权。

  3、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江西生益2021年期末资产总额1,613,298,636.54元,资产净额1,108,194,204.56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689,741,241.60元,净利润124,165,340.82元(已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江西生益增资后,江西生益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对江西生益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可以保证全资子公司江西生益有充足资金顺利实施二期项目,保障二期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尽快产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江西生益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增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目的是为了增加江西生益的运营资金,为江西生益二期项目提供保障。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会受政府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生益”),控股孙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晟”)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汨罗万容”)和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鹏琨”)(三家公司统称“下属控股公司”)。

  ●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年的0.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下属控股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公司对陕西生益提供了2亿元担保,对广东绿晟提供了3亿元担保。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7%。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年的0.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同意为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1.2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公司对其担保的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刘述峰、邓春华、许力群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决同意。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且其中被担保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永昌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曾旭棠

  注册资本:135,488.35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覆铜板、绝缘板、粘结片及系列化工、电子、电工材料、覆铜板专用设备开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二)下属控股公司

  1、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园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展示服务中心自编76号

  法定代表人:胡鹏飞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

  主营业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品及设备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同力南路

  法定代表人:祝更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治理、资源化利用及其产品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加工、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专业咨询,货物及技术出口服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其它电力生产,普通货物运输。

  3、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曹永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4日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等环境治理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贵金属、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施工服务。

  4、广东绿晟、汨罗万容、永兴鹏琨及广东绿晟合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5、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股权结构

  广东绿晟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的关联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广东绿晟,公司董事长刘述峰先生是广东绿晟董事长。

  广东绿晟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债务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人在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债务,包括贷款本金、利息。

  4、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下属控股公司

  广东绿晟拟以汨罗万容及永兴鹏琨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广东绿晟其他股东拟以其所持有的广东绿晟股份质押给公司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形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主要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陕西生益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广东绿晟、汨罗万容及永兴鹏琨是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为满足其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此次担保设置了反担保,能更好维护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在对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经营和财务具有控制力,能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为此次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设置了反担保,能更好维护公司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0.5亿元担保,同意为控股孙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提供1.2亿元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2021年度,公司未对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87,943,397.4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3%,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下属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以及控股孙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的担保。

  (2)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7%。

  (3)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年的0.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同意为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1.2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公司对其担保的相关事宜。

  (4)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2月28日(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0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0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5、《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路5号公司研发办公大楼二楼22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扬州天启、万容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路5号

  邮政编码:523000

  公司电话:0769-22271828-8225,公司邮箱:tzzgx@syst.com.cn

  联系人:陈小姐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视频录播和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tzzgx@sy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03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公司视频录播结合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2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视频录播和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述峰先生

  董事、总经理:陈仁喜先生

  董事会秘书:唐芙云女士

  总会计师:何自强先生

  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zzgx@syst.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9-22271828转8225

  邮箱:tzzgx@sys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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