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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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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2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2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预计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为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使用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及币种

  业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出口收入、境外经营业务规模、境外融资情况及同行业公司惯例,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为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费率等内容,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4、期限

  本项议案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造成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的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及下属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5、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6、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确保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公司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建立了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本次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2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诺”)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70,94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4、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89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根据2021年9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已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激励计划已向合计395名激励对象授予924,99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处理后,将变更为合计向385名激励对象授予908,100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中设置的归属条件,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1年作为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50%,因此,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4,05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0,940股。作废处理上述470,940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5人变更为385人,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24,990股变更为454,05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1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合称“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021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2021年度,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通过在经营、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的实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科研创新、赋能产业、抗击疫情等方面做出贡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比照关联交易程序对2022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建立了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本次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1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产业化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4,390,023.67元,其中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48,575,270.4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31,309,519.02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65,498,329.6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597,898,119.69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

  (1)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后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18,388,703.29元人民币;

  (2)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247,449,89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2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699,919.20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考虑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情况,以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7,699,919.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相关服务中的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当前,生物技术在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现代生物技术的一系列重要进展和重大突破正在加速向应用领域渗透。生物产业是当今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进入 21 世纪以来,以分子设计、基因操作和基因组学为核心的技术突破,推动了以生命科学为支撑的生物产业深刻改革,生物技术进入大规模产业化的加速发展新阶段,这必将加速行业内企业的优胜劣汰,迫使生物技术企业聚焦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疫苗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的产业,疫苗产品研发周期很长,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试生产、产业化到最终产品的上市及销售,对于企业的技术储备、经验积累、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的创新型疫苗企业。经过十余年钻研,公司在疫苗研发和生产领域逐步建立起5个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1)基于病毒载体技术;(2)合成疫苗技术;(3)蛋白结构设计和重组技术;(4)mRNA技术;(5)制剂及给药技术。凭借上述技术平台,公司逐步开展针对预防埃博拉病毒病、脑膜炎、新冠肺炎、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12个适应症的17种创新疫苗产品的研发。

  由于新疫苗研发难度较大,缺乏相应技术能力的企业很难保持持续的竞争力,所以疫苗行业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为保证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产能建设、以及海内外市场商业化布局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9,702,264.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4,390,023.6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7,037,737.46元。

  2022年,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建设都带来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会持续吸纳和培养人才,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同时,为适应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产业化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公司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有利于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影响,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2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比照关联交易程序对2022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92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2,842,089,322.00元

  经营范围:原料药和各种剂型(包括但不限于片剂、胶囊剂、气雾剂、免疫制剂、颗粒剂、软膏剂、丸剂、口服液、吸入剂、注射剂、搽剂、酊剂、栓剂)的医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疫苗)、保健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医药装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仓储物流、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提供国际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药品及相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医药披露,其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49,185,655,478.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354,677,688.57元、营业收入为191,909,156,160.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6,216,958.55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48.9580%的股份,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上海医药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比照关联交易程序对2022年度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医药是沪港两地上市的大型医药产业集团,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具备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方采购原材料、日常物料;采购仓储物流、研发等服务;向其借调人员,支付劳务费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相关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相关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相关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相关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相关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相关人之间的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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