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5,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3,114,782.5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期后重要事项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134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134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信所合伙人共有5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四川华信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360.55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

  四川华信2021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2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10,336.3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梓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1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0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拟签字注册会计李星星、叶梓歆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本年为第一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关联方信息,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关联方信息,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以往年度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之上增加货物进出口业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

  ■

  ■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改情况

  ■

  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

  ■

  五、《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情况

  ■

  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情况

  ■

  八、《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改情况

  ■

  九、《内部审计制度》修改情况

  ■

  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改情况

  ■

  十一、《独立董事管理制度》修改情况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