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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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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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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拟追加投资额以及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追加投资的募投项目及变更实施地点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9,040.44万元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总投资额的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未发生变化。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投项目因土建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五、本次变更的原因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得以实施,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成功竞拍了坐落于容桂华口居委会华发路以东、昌业路以南的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顺德区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中的“普通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场地变更至容桂华口居委会华发路以东、昌业路以南地块,并增加原募投项目的土建等投入,原募投项目的产品、产能等保持不变。

  因“普通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土建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高端半导体热电器件项目”因产品开发技术难度大,且需根据不同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开发,总体达产周期长,故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周期延长一年。此次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

  六、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也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的内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修改《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或修改部分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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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调整个别文字表述

  基于文件规范表达的需要,将所有数值数据的表述由阿拉伯数字转换为汉字表达。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3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总经理总结2021年的工作而形成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总结2021年的工作而形成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总结2021年财务工作而形成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2021年度财务实现情况和2022年度公司经营规划,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1年年度报告》,完整、清晰、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88,24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9.60万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进行送股。该利润分配事项是回报全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的积极举措。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中审众环系公司2021年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为了保证公司财务审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结2021年的工作,形成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总结2021年的工作,形成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联的交易总额不超过740万元。该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东平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公司结合2022年度出口预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即同意对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的内容,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供相应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公司章程》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根据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3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监事会总结2021年的工作而形成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总结2021年财务工作而形成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2021年度财务预算实现情况和2022年度公司经营规划,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清晰、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1年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为了保证公司财务审计的延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在存放、管理、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都经过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不合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具有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范卫星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计划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而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股东净利润8,837.10万元,未分配利润19,237.2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88,2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6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回报全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的积极举措,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等的前提下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4,356,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36,781,931.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574,668.46元。上述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50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681,827.57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46,561,292.03元,发行费用使用14,120,535.54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7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96,725,107.1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142,943.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88,460.08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131,404.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500109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协定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65,876,301.04元,合计235,876,301.04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

  1、

  1、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涉及的协定存款协议及协定存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富信热电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器件”)作为“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向其增资。本次变更仅涉及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调整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的具体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的具体情况

  ■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信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富信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信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

  (二)登记地点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

  2. 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3. 电子邮箱:fxzqb@fuxin-cn.com

  4. 联系人:刘春光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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