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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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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75,770,1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中国通用航空业的领先企业,一直保持和扩大直升机海上石油服务的发展优势,积极拓展陆上通用航空和航空维修业务,努力开发通用航空新业务,依托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强大的品牌资源深入构建通航产业链,深耕通航产业细分领域。

  海上石油:海上石油直升机飞行服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和核心业务。报告期公司坚持提供优质的海上石油飞行服务,进一步巩固与中海油战略合作,稳定直升机服务长效机制和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确保2021年整体服务价格稳定,克服缅甸政局动荡和国际疫情爆发等困难,顺利保障韩国POSCO缅甸项目3架直升机作业。

  应急救援:公司坚持贯彻中信集团新型城镇化板块战略部署,凝聚公司航空应急救援综合优势,深度融入国家“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增在深圳、武汉、陇南、哈密等城市开展航空应急救援,获得青岛6架H135直升机服务和2架Ka32直升机代管,加入上海市社会化航空应急救援专业队,挂牌深圳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不断释放应急救援板块的活力。

  港口引航:公司已在天津港、连云港、湛江港、青岛港、黄骅港等港口开展业务。2021年公司加大市场维护力度,深化与引航协会的合作机制以及与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维护现有港口市场业务,加快制定行业认可的直升机引航作业标准,探索设立引航员救助基金,增强客户粘性,构建业务护城河,保持了国内直升机港口引航唯一供应商地位。

  陆上通航:公司依托品牌优势持续拓展通航细分领域,坚持深化“飞行+代管”业务模式,培育通航培训品牌。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圆满完成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直升机医疗救援综合实战演练、第37次南极科考飞行保障任务,开始执行第38次南极科考飞行保障任务,继续稳固极地科考直升机飞行服务唯一供应商地位。

  通航维修:公司坚持做好自有直升机保障的同时将通航维修优势推向市场,增进与国内科研院所、原厂的沟通与合作,加大技术交流力度,持续推动联合PAM件等项目研发设计,助力国产民机发展。

  海上风电: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2021年在盐城、湛江及阳江等地开展海上风电运维服务,持续激发“通航+海上风电”新业态新活力,呈现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大市场宣传力度,进一步释放海上风电市场需求潜能。

  (二)报告期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通用航空具备一定规模,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作业飞行日趋专业化,服务能力逐步增强。虽然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与经济发展需求和社会期望相比还有明显差距。通用航空基础保障设施不足,通用航空机场数量少,且分布不均衡,相关服务保障建设滞后。为更好地促进通用航空健康持续发展,中国民航局将集中精力攻坚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强整体方案设计,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方法,不断探索和完善低空空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法规和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培育通用航空产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公司为国内通用航空市场的主力军和标杆企业,目前经营业绩、业务种类、机队规模、装备水平、专业人才数量、飞行技术、维修技术以及运营管理体系均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在海上石油市场的优势尤其突出,市场份额多年蝉联行业榜首,且为港口引航、极地科考等领域的直升机飞行服务独家提供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与空客直升机公司就8架H225型直升机停飞导致的损害、成本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详见2018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空中客车直升机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延续至2021年度。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见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20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和《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3.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0年初以持有的中海油各分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ABN78号),同意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3.2亿元。2020年6月16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成。票据发行总额为 3.20 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 3.05 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 0.15 亿元,发行期限为 3 年。2020年6月16日公司账户收到本期票据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4.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开展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21年1月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详见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8日及2021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系列公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3)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6月1日及2021年6月10日分别在深圳和北京两地进行了项目路演。2021年7月1日完成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1年8月1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簿记工作,2021年8月20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8月27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21年9月2日完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9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详见2021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系列公告。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详见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5.经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成立中信海直青岛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详见2021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中信海直青岛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3月8日该子公司领取了由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信海直(青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6.经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51%股权,详见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同日公司与江西长运、南昌高航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详见2021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51%股权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7.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中南局关于深圳市2021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下达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申请2021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19年7月—2020年6月)补贴。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2021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7,730,000元,详见2021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获得2021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2021-028)。

  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购置6架H135直升机的议案》,详见 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购置6架H135直升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直升机供应商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6 架 H135 直升机购销合同》,详见2021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购置6架H135直升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详情见2018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设立中俄直升机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2018年3月30日领取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2018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联(天津)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根据通航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中联(天津)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工商注销。

  10.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关于对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的承诺履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1月26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原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详见2020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的承诺》(公告编号:2020-051)及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11.经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信富通融资租赁2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4年8月20日海直通航与中信富通设立的SPV公司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2015年9月15日海直通航、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转让与修订协议》,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原《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通过概括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出租人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海直通航将中信富通融资租赁外币长期借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事项。2018年9月13日天津信通(作为原出租人)、浦银肆拾捌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新出租人)、海直通航(作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变更协议》。报告期共支付浦银肆拾捌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到期租金及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493.30万元。

  12.经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5年6月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经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融资的美元长期应付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偿协议,自2016年4月21日起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保证金和剩余美元本金按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实际购汇汇率6.4920全部置换为人民币,剩余本金共计折算人民币24,629.28万元,剩余融资租赁期限不变。报告期共支付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到期租金人民币3,316.43万元。

  13.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7月—2020年6月)补贴。2021年7月20日,海直通航收到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15,970,000元,详见2021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21-02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10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杨威、顾晓山、王鹏、马雷、李刚、姚旭、蔺静、王萌、江文昌等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议案的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是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3H1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635Q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34635Q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34635Q

  经营范围为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注册资本为47.51亿元,股权结构如下:

  ■

  2.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796,376.62万元,负债总额5,974,379.77万元,净资产821,996.8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836.97万元,净利润80,465.05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中信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取得同等条件。

  (2)综合授信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执行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也不高于中信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结算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2.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3.财务公司的主要承诺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协助公司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9)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0)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如双方因某种原因未及时签订新的协议,则该协议期限将自动延长。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品种为存款业务,日均规模为6.8亿元人民币。

  八、其他

  1.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落实本次关联交易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与财务公司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4.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5.《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1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18年7月14日和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9.23亿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日均存款为6.80亿元,活期存款利率为1.00%/年,高于央行及各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中信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取得同等条件。

  2.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执行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审议《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杨威、顾晓山、王鹏、马雷、李刚、姚旭、蔺静、王萌、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本事项尚须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1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170,733.17元,详情如下表:

  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2021年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7,170,733.17元,该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1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七)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二)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提案7、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马  雷:(0755)26723146         13602689795

  陈  嵩:(0755)26726431         13544491923

  邮  箱:malei@cohc.citic    chensong@cohc.citic

  (五)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099”。

  (二)投票简称:“海直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注:若无明确投票指示,委托人应注明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1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5:00-17:00

  2、出席人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马雷先生、独立董事王培先生、财务负责人李屹东先生、保荐代表人王玥。

  3、参与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1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2022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中南局关于深圳市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提前下达的通知》相关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2022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0年7月—2021年6月)。2022年3月23日及3月24日,公司收到2022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共28,890,000元,其中包括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补贴24,650,000元,中小机场补贴4,230,000元,支线航空补贴10,000元。

  上述补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规定将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此次获得的补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2年3月14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独立董事关于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0.80元现金红利(含税),预计分配62,061,610.96元。2021年度拟不送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负责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周转顺畅和保证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历年的授信额度申请及使用情况,经与有关银行协商,2022年度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叁亿伍千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3.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4.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5.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6.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伍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叁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8.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9.公司向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拾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各类融资。

  以上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3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所发生的债务将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偿还。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负责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使用的有关事宜,并可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灵活选择贷款币种及进行相应的外汇汇率或利率锁定工作。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落实本交易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与财务公司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议案的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杨威、顾晓山、王鹏、马雷、李刚、姚旭、蔺静、王萌、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杨威、顾晓山、王鹏、马雷、李刚、姚旭、蔺静、王萌、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议案的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杨威、顾晓山、王鹏、马雷、李刚、姚旭、蔺静、王萌、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14:30起,会期半天。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 9:15—15:00。《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述职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9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资料和通知已于2022年3月14日发送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对比如下:

  ■

  同意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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