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在适用范围、上市审核安排、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持续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方面,对原暂行办法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和更名修订,形成了暂行办法及相关业务配套指引。
上交所接下来将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服务,持续深化跨境合作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深交所表示,征求意见期间,存托人、托管人、券商等市场各方就强化投资者保护以及优化发行、交易、跨境转换流程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深交所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规则内容。上述三项配套规则发布后,深交所还将继续制定和发布相关实施细则。
深交所将做好细则就绪、技术系统改造、市场服务后续工作,有序拓宽境内外企业双向融资渠道,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开放,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