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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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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栾大龙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栾大龙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潘长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接替栾大龙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长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长勇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教授、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副主任、信息技术国家实验室先进电子部常务副主任,长期从事宽带无线传输领域的科研与教学工作,在数字电视、遥感卫星数据接收、可见光、电力线融合通信等宽带传输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长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科技”)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合创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合创科技在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3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02室

  4、法定代表人:侯志国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计算机咨询;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

  7、合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合创科技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08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9.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互联宜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宜家”)项目进展需要,互联宜家及其分支机构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体系公司(即: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交易所形成的欠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函》,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函》签署之日前24个月起至签署之日后24个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华互联宜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2号四幢6区04

  4、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互联宜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东华互联宜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互联宜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函》未签订,《担保函》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互联宜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互联宜家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38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9.3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2年4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90

  5、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5;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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