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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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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出台互联互通存托凭证配套业务规则
CDR个人投资者门槛为50万元 需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 本报记者 黄灵灵 黄一灵

  ● 本报记者 黄灵灵 黄一灵

  

  3月25日晚,沪深交易所发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配套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则明确,参与中国存托凭证(CDR)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为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达50万元;对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涨跌幅限制为10%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沪深交易所发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做市业务指引三项配套规则。

  暂行办法建立中国存托凭证上市及审核相关机制,明确了上市条件,包括市值不低于200亿元、境外上市满3年、初始规模为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等。

  暂行办法对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做出规定,明确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为50万元,且需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在交易规定方面,暂行办法明确,对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沪深交易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为20%;境外发行人以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首次在交易所上市中国存托凭证的,适用交易所交易规则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涨跌幅限制的规定。

  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

  去年12月24日,沪深交易所就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配套规则征求意见。

  上交所表示,在充分吸收前期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内容的基础上,上交所对照证监会《监管规定》,(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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