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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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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巧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股东提名,应巧奖先生、刘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选举应巧奖先生、刘英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应巧奖先生和刘英女士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选举应巧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选举刘英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起将为了履行收入合同而从事的相关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确认商品和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 “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 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 2021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拟自2021年起将为了履行收入合同而从事的相关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确认商品和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同时,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季晓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高深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初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际情况的审查,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提名鲍玖青先生、张喆韬先生、陈振华先生、刘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选举鲍玖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选举张喆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选举陈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选举刘小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初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际情况的审查,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提名高诗扬先生、施展鹏先生、何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选举高诗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选举施展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选举何永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起将为了履行收入合同而从事的相关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确认商品和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

  至2022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进入会场需根据当地防疫要求,出示48小时以内核算报告,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联系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51-87101100    传真:0451-871011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鲍玖青先生、张喆韬先生、陈振华先生、刘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高诗扬先生、施展鹏先生、何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3、同意提名鲍玖青先生、张喆韬先生、陈振华先生、刘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诗扬先生、施展鹏先生、何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应巧奖先生、刘英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大会同意选举蒲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玖青: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3年8月至2005年7月任教于浙江省庆元中学;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庆元县委党校副校长;2006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分局局长)兼党政综合办副主任;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兼党政综合办副主任;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党政综合办副主任;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正科级);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喆韬: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任浙江华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11年2月至2015年6月任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建财审工作人员;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万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3月至今任开发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部二级岗工作人员。

  陈振华,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毕业于黑龙江省交通专科学校汽运专业,1984年于吉林工业大学进修,学习汽车车身设计有关课程;1983年8月至1999年底先后任哈尔滨客车厂研究所工程师、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2000年7月创办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7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至今担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

  刘小龙: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学士。历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上海张江集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化工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久有基金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高诗扬: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1983年8月至1984年10月任丽水丽云供销社主办会计;1984年11月至1998年10月任云和县石塘供销社主办会计;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云和第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1999年11月至今任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

  施展鹏: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1月至今在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系国家注册投资项目分析师,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主要从事金融、公司业务,曾先后担任丽水市金融办、中国工商银行丽水分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分行、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稠州银行丽水分行、交通银行丽水分行、涛涛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律顾问。2011年6月,被丽水市司法局、丽水市律师协会授予“2010年度丽水市优秀律师”称号,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称号。

  何永达: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丽水学院商学院教授,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丽水市统计学会理事和丽水学院留联会副会长。是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丽水市138第一、二层次人才,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1995-1996年在新西兰首都语言学院学习商务英语,1997-2004年在深圳外资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工作,任职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进入丽水学院。在《经济地理》、《ICIC Express Letter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 and e-servi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民政部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家民委项目和全国商科教育培训科研“十三五”规划课题各1项,浙江省重点软科学项目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浙江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省级)、浙江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省级)、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省级)、浙江省政府R&D清查办(省级)、浙江省统计局重点研究项目、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丽水市科技局等项目多项;主持和参与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商务局、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缙云县委组织部、莲都区经商局等横向服务项目30余项;研究成果先后获得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统计局、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优秀成果三等奖、丽水市政府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两项)、三等奖等奖项。主要研究领域:现代服务业、服务经济与理论、经济统计应用。

  

  附件二: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应巧奖: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新闻中心采编部副主任;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宣传信息科(网络维护中心)科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开发区集团公司办公室宣传科科长。

  刘英: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庆元县农业银行隆宫乡代办点综合柜员,庆元县马蹄岙蓬桥电站工作人员,庆元县陈家岭电站会计及运行人员,九三学社丽水市委员会会计及文秘,丽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财务核算员、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计划财务部融资科科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主持工作),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新润元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蒲羽: 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法专业,200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档案室档案管理员,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专员,2021 年 1 月至今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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