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6日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中信建投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新华基金管理的、由中信建投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新华基金或中信建投另行公告确定。
二、优惠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时间以中信建投证券为准。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投)业务具体折扣率以中信建投证券的展示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中信建投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中信建投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网站:www.n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聚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006896、C类:0068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4月1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3月25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了解相关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