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

  公司围绕新材料产业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以渗析材料、光电材料和阻隔材料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透湿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多种差异化产品在技术、质量、性能方面均具有先进性,是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加工产品,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安排生产经营。

  1.采购模式

  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根据自身产品生产需求,把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趋势,进行原材料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加强原材料采购的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公开透明、阳光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保证采购物资品质及控制采购成本,确保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以后,按照订单对产品规格、数量、性能、质量等要求 和交货期限合理安排生产。针对通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定制化产品,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开发终端客户为主营销模式,通过优越的产品质量、性能、及时交货期和优质的服务,多维度挖掘市场商机;通过编制客户管理制度,梳理规范客户分类管理,统筹构建公司销售会议体系,推动搭建产品销售和客户资源共享平台;将传统渠道与互联网有效结合,开展线上线下双营销平台,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营销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产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2021年12月3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纬达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6日,纬达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完成了辅导备案。纬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已被受理,并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备案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辅导期自2021年12月6日开始计算。(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6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辅导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的议案》。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主要生产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产品可用于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医疗防护用品等领域。项目总投资12,885.4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金额2,369.33万元,按本项目设备要求规划设计在本公司所属的佛山三水工业园建设厂房,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租赁给华韩公司使用;华韩公司投资10,516.07万元,用于生产设备投资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4,800吨/年。(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设备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生产。

  (3)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智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经股东协商,决定进行清算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金智公司完成清算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金智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1年11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金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金智公司。本公司对金智公司不再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金智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晟达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经股东协商,决定进行清算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易晟达公司完成清算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公告》。

  2021年12月8日,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易晟达公司注销登记,并出具了编号为“(三水)登记内销字[2021]第fs21120700606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易晟达公司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佛山纬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纬业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经营期满,经股东协商,决定进行清算注销,该事项经公司领导班子决策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3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纬业公司注销登记,并出具了编号为“(佛)外资销准字[2021]第fs21080201015号”《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纬业公司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天津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

  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天津华韩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经股东协商,决定进行清算注销,该事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即公司原领导班子决策会议)审议通过。经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天津华韩公司注销登记,天津华韩公司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强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董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王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公告如下:

  王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立先生辞职没有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立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立先生没有持有“佛塑科技”股票。

  王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立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4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3,985.03万元,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0,077.47万元,涵盖了上述 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3)经公司评估,2021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99.9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03.45万元,因本期不再将原孙公司天津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转出相应坏账准备致其他减少45.8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00.67万元,因本期不再将原子公司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对其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致其他增加2,541.25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转回坏账准备4.1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2,439.27 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2,016.07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晟达公司”)实施清算注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16.5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74.36万元。2021年12月8日,经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易晟达公司注销登记,易晟达公司退出公司合并范围,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16.5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74.36万元一并转出。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25.515%。金辉公司因经营业绩继续亏损,为了盘活资产,发挥资产效益,保障股东利益,公开挂牌转让其部分资产。公司本期根据金辉公司资产的评估结果,实际交易情况预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1-12月,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12.43万元。2020年末,公司已对金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7.1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金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4,469.62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将控股子公司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测算其可回收金额,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即将签订的合同协议、未来的战略规划、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编制未来5年及永续期盈利预测及现金流量预测。

  本期商誉减值准备增加434.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测试,截至本报告期末,对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商誉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408.02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99.9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277.49万元,共计10,077.4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影响当期利润10,077.47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10,077.47万元,并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077.4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3月24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各关联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进行采购、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2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向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集团”)进行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3. 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进行采购、销售、提供管理服务、物业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3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

  4. 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进行采购、提供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

  5. 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进行提供管理服务、物业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75%股权,广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广新集团的法定代表人:白涛;注册资本:30亿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及股权咨询;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广新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广新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省广集团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省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省广集团的法定代表人:陈钿隆;注册资本:174,333.713万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96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G座;主营业务:媒介代理、数字营销、品牌管理、自有媒体发布、公关活动等服务。省广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省广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3.杜邦鸿基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杜邦鸿基公司董事长,杜邦鸿基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杜邦鸿基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平三;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批发、进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杜邦鸿基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杜邦鸿基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4.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董事长,宁波杜邦帝人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马平三;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二路9号;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5. 金辉公司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也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金辉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有江;注册资本:12,000万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一座二幢17层;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金辉公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金辉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 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考与其他非关联市场主体的同类交易,按月度或季度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广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2.2022年1月27日,公司与省广集团签订《佛塑科技数字化展厅设计服务合同》,公司委托省广集团按照公司要求设计数字化展厅,设计服务费总价人民币25.069万元(含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活动各项执行条款结束时终止。

  3. 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5.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股东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6. 公司与金辉公司的提供管理服务、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使用自有资金不定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务业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开展理财业务,委托理财所选择的受托方须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产品。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尤其关注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

  2.投资金额: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一)外汇交易目的

  2022年,国际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强,新冠疫情仍然持续,全球经济走势具有不确定性,令外币汇率波动持续加剧。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

  (二)外汇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跨境融资及货物进出口预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外汇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 远期结售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 利率掉期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外汇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外汇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办法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2年外汇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外汇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际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强,新冠疫情仍然持续,全球经济走势具有不确定性,令外币汇率波动持续加剧。受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影响,公司将加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通过利用外汇衍生工具,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以规避汇率风险。

  此外,公司将根据境内外市场融资成本情况,择机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归还到期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为规避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进行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操作进行外币借款锁汇。

  外汇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外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2022年拟进行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防范和规避国际结算业务中因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强化公司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4.外汇交易业务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24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佛塑”)、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按照银行的要求,需公司相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根据2022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对于超过本议案核定担保额度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批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主要信息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被担保子公司将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在董事会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与银行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东莞佛塑、合捷公司、东盛公司均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公司依据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必要的资金需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被担保公司的资金周转率,促进其经营稳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提供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时也相应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835.06万元,均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34%,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7,8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6%,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2年3月24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佛山纬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纬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是佛塑科技、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11万美元,合营期限11年。2014年11月10日,经有关部门批准,纬业公司经营期限延长至17年。2021年2月24日,纬业公司经营期满,经股东协商,公司领导班子决策会议审议通过,纬业公司决定进行清算注销。2021年8月3日,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纬业公司注销登记,纬业公司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纬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3,147,374.47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决定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3,147,374.47元进行核销。

  2.核销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晟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易晟达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日,由佛塑科技、深圳市晟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0万元,其中佛塑科技认缴注册资本3,217.50万元,出资比例为65.00%,深圳市晟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732.50万元,出资比例35.00%。截至2021年11月30日,易晟达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1,210,282.73元,其中公司出资23,626,847.04元。

  2021年8月19日,经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易晟达公司进行清算注销。2021年12月8日,经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易晟达公司注销登记,易晟达公司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易晟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23,626,847.04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决定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23,626,847.04元进行核销。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共计26,774,221.51元,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已清算注销的原控股子公司佛山纬业塑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共计26,774,221.51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6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值22,745.44万元在省市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芜湖金辉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三水分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金辉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值10,280.60万元在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其三水分公司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以不低于评估价值3,147.67万元在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其三水分公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芜湖金辉股权

  2021年12月16日,芜湖金辉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首次挂牌转让,挂牌底价金额22,745.44万元,挂牌有效期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首次挂牌有效期内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金辉公司继续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以不低于芜湖金辉股权评估价值的九折(即20,494.00万元)进行第二次挂牌,挂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止。截至2022年2月16日,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为了确保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自2022年2月17日起,金辉公司按照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向产权交易中心延期挂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

  (二)三水分公司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辉公司三水分公司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尚未进入公开挂牌程序。

  (三)三水分公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

  金辉公司将三水分公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分为68个挂牌标的,于2021年12月30日将其中的67个标的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合共挂牌底价金额3,081.74万元,第一次挂牌有效期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7日,截至第一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为了确保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自2022年2月8日起,金辉公司按照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向产权交易中心延期挂牌。202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金辉公司分别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力)、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力天津分公司”)、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达公司”)、薛华帝、张敏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合共签约交易标的22个,合计金额2,151.22万元。剩余45个标的设备资产尚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金辉公司继续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九折(合共838.39万元)进行第二次挂牌,挂牌有效期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8日止。

  河北金力、河北金力天津分公司、薛华帝、张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金万达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金辉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与金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金辉公司与金万达公司本次设备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涉及金额33.21万元。

  本次资产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名称:河北金力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

  法定代表人:袁海朝

  注册资本:40,956.4632万元

  主要业务: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及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隔膜、储能类锂离子电池隔膜、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隔膜、超薄锂离子电池隔膜、复合/涂层锂离子电池隔膜系列产品。

  股权结构: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7.56%、封志强2.44%。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袁秀英夫妇。

  河北金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对方二

  名称:河北金力天津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兴安道北侧50米

  法定代表人:杜鹏宇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

  股权结构:河北金力天津分公司是河北金力下属分公司。

  河北金力天津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对方三

  名称:金万达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3年8月6日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3座

  法定代表人:林裕卫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业务: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无孔防水透湿薄膜;研发、销售薄膜衍生产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佛塑科技持股73.50%、佛山金合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50。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是佛塑科技的控股股东,金辉公司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金万达公司是佛塑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与金辉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与金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金万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金万达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

  ■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塑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辉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3.59万元。

  4.交易对方四

  姓名:薛华帝,住所:广东省吴川市振文镇。薛华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交易对方五

  姓名:张敏,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张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五、涉及资产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金辉公司因经营业绩继续亏损,为了盘活资产,发挥资产效益,保障股东利益,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芜湖金辉股权、三水分公司资产。根据金辉公司资产转让已实际签约及预期交易价格测算,2021年对公司投资收益影响为-2,782万元,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后续公司将根据资产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水分公司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尚未进入公开挂牌程序。芜湖金辉股权、三水分公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剩余45个标的尚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金辉公司继续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九折进行第二次挂牌。后续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手方仍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资产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相关资产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因疫情防控原因,独立董事周荣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及提名,拟选举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周磊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管总部企划部主管、战略发展部主管,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部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创新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周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周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5,580,602.80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660,764,675.0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558,060.28元,现金分配股利29,022,695.08元,公司2021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72,764,522.53元。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末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8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36,762,080.50元,剩余636,002,442.0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省广集团采购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金辉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向金辉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向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2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1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2年4月2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须加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077.4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拟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已清算注销的原控股子公司佛山纬业塑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共计26,774,221.51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