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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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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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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见本公告第“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部分内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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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1年发生金额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021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比预计增加363,327.34万元,主要原因是:

  向关联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原辅料比预计增加318,477.69万元,主要是原辅料价格上涨、对该单位销售量增加所致。

  向关联方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原辅料及备件比预计增加22,534.41万元,主要是原辅料价格上涨所致。

  向关联方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原辅料及备件和商品比预计增加19,618.49万元,主要是原辅料价格上涨、2021年新增商品销售业务所致。

  向关联方苏州本钢实业公司销售商品比预计增加11,835.91万元,主要是商品价格上涨所致。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本公司 2021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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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与本公司长期合作,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原材料、钢材产品、能源动力、辅助材料、支持性服务等,同时也采购本公司部分产品。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上述关联人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的原材料、钢材产品、能源动力、辅助材料、支持性服务等,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与鞍钢集团订立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所明确的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主要定价原则是,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完全成本加国家附加税金加合理利润做为定价标准。

  按照公司与攀钢钒钛订立的《原材料供应协议》所明确的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攀钢钒钛应在本钢板材可能具体规定的合理时限内,按照双方认可的合理方式向本钢板材提供阐释的原材料,对于攀钢钒钛向本钢板材提供的合金,攀钢钒钛同意根据市场价格向本钢板材销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与鞍钢集团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自板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与攀钢钒钛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年度)》。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自双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公司为保证资源的稳定可靠供应,主要原料矿粉需从鞍钢集团采购,同时向鞍钢集团各单位提供能源动力、辅料、备件;由于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需要购进公司产成品作为继续深加工的原料,对鞍钢集团的产品销售仍会发生;同时公司也接受鞍钢集团各单位提供修理、劳务、职工培训等其他综合服务。

  为了充分利用鞍钢集团在海外的营销、采购渠道,本公司通过鞍钢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鞍钢国贸公司代理公司的进出口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其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1,425,710.79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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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021年度,公司共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754,375.77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417,959.1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336,416.67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度,公司按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821,759.40元,转回或转销6,571,234.79元。

  3、固定资产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 2021年度,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849,575.62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1 年度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1,425,710.79元,合计影响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1,425,710.79元。

  四、表决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会的说明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德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德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辞职后高德胜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高德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高德胜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在公司尚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总会计师王东晖先生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王东晖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24-47827003

  传真电话:024-47827004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能管大楼14楼

  电子邮箱:wdhwdh0032@sohu.com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22年4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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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计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7、8、9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第10、11、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17楼)

  联 系 人:陈立文、沈杰

  联系电话:024-47828980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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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选举董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第1-9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第10-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过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视频播放和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霍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世友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代行人王东晖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或将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gbctg@163.com ,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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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沈杰

  电话:024-47827003

  邮箱:bgbctg@163.com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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