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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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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发展状况

  报告期,白羽肉鸡行业起伏较大且在不同环节产生较大差异。其中商品代鸡苗市场呈现先高后低走势,上半年,鸡苗行情高开高走,一直保持较好水平;下半年,鸡苗行情一路下滑,八九月虽有反弹但幅度不大,且很快回落直至年末。白羽肉鸡终端鸡肉市场价格则全年维持在较低水平,屠宰业务持续亏损。

  报告期,市场庞大的猪肉供给对肉类价格产生了较大压制,加之养殖原料玉米、豆粕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养殖成本不断抬升,整个行业景气度较低。

  (2)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公司已形成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雏鸡生产销售为核心,肉鸡饲养、屠宰加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为辅助的经营模式。

  (3)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商品代鸡苗除自用外,主要销售给大型养殖公司、大中型养殖户和经销商用以进行商品鸡养殖;子公司民和食品以商品代肉鸡屠宰加工冷冻鸡肉制品为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肉鸡分割产品。

  (4)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白羽鸡养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起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为核心,集肉鸡养殖、屠宰加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循环产业链,实现工厂化生产和集约化管理,并进一步发展熟食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布局,向着生态平衡、安全环保、优质高产的现代畜牧业迈进。

  公司现为中国畜牧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会会长单位、白羽肉鸡联盟副主席单位、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先后被认定为“亚洲家禽企业五十强”、“中国畜牧行业优秀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出口鸡肉标准化示范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首批“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等。

  (5)报告期,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事项,成功募集资金5.7亿元,用以实施“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潍坊民和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及“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报告期,公司完成蓬莱和潍坊两地熟食品项目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现已开始调试和试生产,部分熟食及调理食品已经开始销售。食品深加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向下游延伸,拓宽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公司启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事项,计划融资扩大商品肉鸡养殖和屠宰加工业务,以进一步扩大肉鸡养殖和屠宰规模,壮大中下游产业,完善产业链,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准发行可转债批文。。

  报告期,国内外新冠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公司时刻关注疫情形势,积极主动应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生产防护方案,加大日常消毒措施责任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经营。在保生产的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报告期,公司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和干部开展参观革命纪念馆、红色主题课等系列活动,推进公司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通过教育和学习,党员和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对党史的认识和爱党爱国的热情,广大党员、干部的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明显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开始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事项。

  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此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2021年8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因继承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由孙希民变更为孙希民、孙宪法、孙宪秋。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2022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刘嘉厚、程永峰、梁兰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中的相关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3,841,190,886.27元,比上年增加了15.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25,726,673.44元,比上年增加了19.2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432,179.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09,674.2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72,842.3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2.01%。公司2021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7,609,674.22元;由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规模较小,且当前白羽肉鸡行业处于低谷,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关于该事项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含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政府财政部门政策性借款等)申请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公司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开展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并根据授信要求,以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融资的保证,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该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

  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审议表决。为提高工作效率、争取优惠融资条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授信事宜,并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进行融资。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为津贴性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薪酬包含激励基金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监事薪酬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会计师关于该事项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1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基金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于激励基金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基建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优化办公流程,提升效率,经总经理提议,增设基建部,主要工作为:负责扩建、改建、新建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等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参与项目前期策划、设计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招标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增设基建部后公司新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要求,经过对照比较,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对照表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要求,经过对照比较,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及修订对照表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及修订对照表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郭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永峰先生、梁兰锋先生、王德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3,841,190,886.27元,比上年增加了15.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25,726,673.44元,比上年增加了19.2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432,179.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09,674.2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72,842.3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2.01%。公司2021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7,609,674.22元;由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规模较小,且当前白羽肉鸡行业处于低谷,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关于该事项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延淼先生、崔华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遵守独立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托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90万元;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业务资质: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四)执业信息

  1、独立性: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赵恒勤、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晓思、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恒勤和刘珍珍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赵恒勤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恒勤(项目合伙人):自1990年7月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先后为中国重汽(000951)、民和股份(000234)、双杰电气(300444)、名洋会展(831946)、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汽车制造,电网,金融,农业养殖,机械制造,房地产,制药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从业经历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女士: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会计师刘珍珍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珍珍:自2012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先后为民和股份(000234)、双杰电气(300444)、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1、中兴华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赵恒勤受到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行政监管措施1 次和自律处分0 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和分析,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报告及时、全面、客观。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的审计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后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13,5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29,999.96元后,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69,99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公司2021年度激励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1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5%—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提请董事会批准提取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213万元。

  三、本次计提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表中计提,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提取激励基金有利于激发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达到了提取2021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取2021年度激励基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后方可实施。

  激励对象因违纪被公司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失职、渎职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渎职、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基金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基金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5%—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取激励基金213万元;合计2020年度计提数额,激励基金总额为1,050.30万元。

  三、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激励基金分配确定办法规定:由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结合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贡献情况,提出激励基金分配方案。方案须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此次分配方案如下:

  ■

  注:上表发放人员的激励基金系因其管理职务考核发放,与其担任董事、监事无关。

  四、本次计提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年度报表中计提,分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提取激励基金有利于激发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分配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2月28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完毕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始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拟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郭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程永峰先生、梁兰锋先生、王德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宪法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5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历任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蓬莱民和肉鸡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畜牧业协会常务理事。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民和生物董事长、青岛民和执行董事、潍坊民和董事长、民信食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民悦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宪法持有公司33,512,348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及协议转让买入);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孙希民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东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4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历任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种鸡场场长、安徽民益和种禽养殖有限公司董事、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场长、董事、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周东持有公司8,55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东明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5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民和股份董事会秘书、董事,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兼任民和生物副董事长、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明持有公司8,50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志春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4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及监事。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民和养殖总经理、潍坊民和董事、民和食品总经理。

  郭志春持有公司3,00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乐洪先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6月,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历任公司后勤部科员、副经理;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基建部经理。

  于乐洪持有公司11,40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鹏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1991年9月,大专学历,历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后勤部科员、科长、饲料厂主任、采购部科长;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郭鹏持有公司14,30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程永峰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3月,硕士学位,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副科长、山东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21年5月补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永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兰锋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5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交通工程总公司助理工程师,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办公室主任、会员部主任、财务负责人,招商证券济南泉城路营业部高级市场经理兼工会主席,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山东分公司机构业务经理兼工会主席,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员、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兰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德良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9年4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贸易部门经理。现任浙江乐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义乌市恒盛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王德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始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延淼先生、崔华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延淼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1985年11月,专科学历,历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种鸡场技术助理、厂长;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孙延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崔华良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5月,中专学历,历任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技术员,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员,种鸡场场长。2019年5月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种鸡场场长。

  崔华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非累积投票提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13、14、1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14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2022年4月21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核验入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855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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