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请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3,300,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49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846,1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437%。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4,544,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067%。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90,2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755,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2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755,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23%。
4、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2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9,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2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9,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3,2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9,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2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9,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2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9,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945,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6%;反对35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491,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05%;反对35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7%;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陈秀峰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0,82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16,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2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16,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291,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33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99%;反对24,961,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193%;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83,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24%;反对24,961,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38%;弃权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