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059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公司将按照《意见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对《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