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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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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制定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602010100100357313)的初始存放金额100,013,000.00元系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602010100100355979)拨付转入,属于扩大生产规模项目。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2402000729200093918)的初始存放金额125,263,300.00元系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2402000729200093368)拨付转入,属于基础设施保障项目。

  注3: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084,149,948.05元,募集资金净额842,425,666.12元,二者差异241,724,281.93元由注1、注2拨付转入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行(账号:2399200104002936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6,447,981.93元组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实际收益859,753.97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后认为:勘设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勘设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勘设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表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根据2017年7月27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进度安排,第1、2项目自募集资金到位当月起算的12个自然月为第1年,以此类推。依照该原则,第1、2项目按5/12+(第一年的7/12 +第二年的5/12)+(第二年的7/12 +第三年的5/12)+第三年的7/12计算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募集资金项目是对集团整体工程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包括规模扩张、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资金实力扩充,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将在集团的整体利润中进行体现,无法单独进行预测与分析。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生产规模项目、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基础设施保障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上述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总额4,344.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事项已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4,344.87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03号)文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1,037,867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37,86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6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271,775.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8,846,109.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2,425,666.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8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3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8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3,448,710.58元。具体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制定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截止2022年3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602010100100357313)的初始存放金额100,013,000.00元系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账号:602010100100355979)拨付转入,属于扩大生产规模项目。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2402000729200093918)的初始存放金额125,263,300.00元系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2402000729200093368)拨付转入,属于基础设施保障项目。

  注3: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084,149,948.05元,募集资金净额842,425,666.12元,二者差异241,724,281.93元由注1、注2拨付转入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行(账号:2399200104002936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6,447,981.93元组成。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25,814,125.3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进行查验并于2017年8月27日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900号)。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2年3月18日公司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实际收益累计为8,365,944.72元。

  四、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本次扩大生产规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时间均超过一年,设备的技术更新降低了采购的数量和成本,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资金的使用。

  (二)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建设管理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各项费用。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4,344.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另鉴于2022年3月19日起至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子公司、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约4,344.87万元,鉴于2022年3月19日起至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以实际自专户转出为准。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4,344.8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06,240.4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86,201.4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804,1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555,368.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从2021年年度报告开始使用,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更早会计期间进行追溯调整,故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相较于变更前的会计估计,本次变更增加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3,200.00万元,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11,220.00万元。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分别自2021年2月2日、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本会计准则解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承揽的项目逐渐呈现工期远超合同约定期限、周期延长且支付的现金保证金较大的特点,公司原来对保证金类其他应收款的分类组合及其坏账计提方式不能及时适应该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合理地反映其他应收款的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将“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保证金类其他应收款”单独划分为一项组合,该项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会计估计。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将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备用金等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对其他应收款的具体组合划分详见表1:

  表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划分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保证金类其他应收款”单独划分为“组合3即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详见表2),对单笔单个项目或一揽子项目合计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实施的期限超过1年的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将其划分为组合3,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表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划分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的相关解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从2021年年报开始使用,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更早会计期间进行追溯调整,故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相较于变更前的会计估计,本次变更增加本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3,200.0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减少11,220.00万元。

  三、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的合理变更,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变更依据充分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已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经营业务范围将扩大,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3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11:30;13:30-16:00)

  (二)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传真:0851-85825757

  (三)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4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2) 邮政编码:550081

  (3)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4) 传真:0851-85825757

  (5) 电子邮件:huanggj@gzjtsjy.com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陆通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为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办理的银行授信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5,000.00万元及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1,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15,000.00万元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海路949号

  法定代表人:黄猛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下列业务: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从事各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林业及生态、冶炼工程的建设监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代建、实业投资、造价咨询、技术咨询服务;建筑项目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业务:公路、水运、市政公用、建筑、水利、铁路、轨道交通等各类工程原材料、构件、产品的检测、监控、试验、检验;环境与生态的监测、评估;仪器设备租赁;仪器仪表开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陆通公司资产总额32,641.32万元,净资产24,064.83万元,负债总额8,576.4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399.83万元,净利润2,938.56万元。

  公司持有陆通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担保类型: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已于2022年3月23日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促进陆通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合同履约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60,270.0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91%。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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