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供电供热、从事发电厂(站)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两家全资、控股燃机发电厂,共有5套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0万千瓦(其中:南山热电厂3×18万千瓦、中山南朗电厂2×18万千瓦),两家燃机发电厂均位于珠江三角洲的电力负荷中心区,是所在区域的主力调峰电源,目前均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营业务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燃料价格持续高企、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比进一步增加等诸多困难。为了尽可能减少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公司以创新的思维和坚韧的毅力实施了一系列经营布局和管理变革,明确年度经营目标和方针,采取有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在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经济运行管理力度,顺应广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速的趋势,组织下属两家电厂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营销竞争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减少亏损做出了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相关存量业务的经营与市场拓展,下属深南电工程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燃机电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深南电环保公司利用燃机发电的余热从事污水处理厂湿污泥的干化处理业务,实现深圳市城市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报告期内环保公司产量同比大幅下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其他重要事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27.90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总负债12.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2.68元,净资产收益率-23.95%。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亿元,净利润-5.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亿元,每股收益-0.73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448,712.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合计为319,351,219.81元。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21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原则。
(二)……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且处于存量资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工作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难以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要求,因此,公司在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9,351,219.81元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满足经营需求,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4、公司2021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6~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议案》及其附件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山热电厂7#、9#机组资产处置的议案》
1、同意开展南山热电厂7#、9#机组资产处置工作;
2、同意参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7#燃机、7#锅炉、9#汽机评估价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3、同意在二次挂牌无人摘牌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公司内部相关招投标管理制度自行处置7#燃机以及7#锅炉、9#汽机。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薪酬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中涉及董事长的薪酬将以《关于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方案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级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威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因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
2、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综合授信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27.90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总负债12.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2.68元,净资产收益率-23.95%。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亿元,净利润-5.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亿元,每股收益-0.73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448,712.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合计为319,351,219.81元。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21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原则。
(二)……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且处于存量资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工作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难以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要求,因此,公司在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9,351,219.81元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满足经营需求,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4、公司2021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6~009)。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上述文件的有关人员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
2、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综合授信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承担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 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013.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773.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70.62万元。
(8)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24.60万元。
(9)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2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注册会计师,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发,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以上会计师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立信中联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9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皆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承担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是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行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 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
B股股东应在2022年4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2年4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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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1、3、4、5、6、7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5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卢引娣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2022年4月15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2年4月15日)下午14:00至14:30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提示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公司特别提示如下: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自备口罩,并请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会议召开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施行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在进入会场之前应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防疫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行程轨迹,若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进入会场,必要时将依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最新政策和要求。若深圳市施行更严格的要求,公司将遵照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三项所列联系人。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B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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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各项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与评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4,604.45万元(人民币,下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681.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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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合并层面已抵销,不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5.82万元。
2018年,公司逐步完成了3台燃机DLN1.0+低氮燃烧系统的技术改造,因此次技术改造而下机的备件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虽然除深圳市外,广东省其他地区的燃机电厂还在继续使用DLN燃烧系统,但由于返修成本高,转让收益甚微。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5.82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95.82万元。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771.31万元。
1、 公司7#、9#机组于2009年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关停。根据鹏信资产评估公司对7#、9#机组的评估结果,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14.50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14.50万元。
2、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2021年11月份起,广东省进入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运行,由于广东电改政策的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已无通过出让合同电量获利的途径,只能通过发电获利。然而9E机组能耗偏高,在面临天然气发电上网价格连续下调、天然气价格高位运行态势以及地处“窝电”的电网节点的多重压力下,深南电中山公司未来产生经济效益情况不容乐观。根据鹏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2021年深南电中山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3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188万元。其中1#、2#机组账面价值15,522.30万元,评估值6,644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878.30万元;3#、4#机组账面价值16,895.04万元,评估值6,644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251.04万元。
3、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环保公司”)自投产以来一直利用南山热电厂余热对深圳市污水处理厂的含水率80%污泥进行热力干化,干化后的污泥外运送至深圳周边地区的有机肥厂进行肥料生产,受深圳市政府大力推广新的处理工艺路线、环保政策及其他多方影响,导致深南电环保公司污泥干化生产线存在产能闲置问题,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根据鹏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2021年深南电环保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5,136.1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136.15万元。其中1#-4#污泥干化线账面价值4,113.04万元,评估值4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13.04万元。
4、 经公司2017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司”) 停止油品贸易业务,协孚公司与油品贸易相关的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根据鹏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2021年协孚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5.6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2.83万元。
(三)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780.77万元。
1、受中山市政府规划调整、路径桥梁施工维护等因素影响,深南电中山公司在建工程热电联产热网工程项目工期一再延迟,项目不具备最终通汽验收条件。2020年以来,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提出对已建成管线进行迁改的要求。2021年12月,中山市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山市南朗横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香海路细化维护》草案的公示通告”,深南电中山公司热网建设在公示里的区域当中,规划定稿后或需要拆除。鉴于深南电中山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热网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鹏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热电联产在建工程账面价值4,037.38万元,评估值403.74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633.6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06.92万元。
2、鉴于深南电环保公司的经营形势,根据鹏信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2021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7.13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7.1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4,604.4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681.34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21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