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制冷设备、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与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4,707.73万元,负债总额33,632.43万元,净资产为341,075.30万元,营业收入166,702.16万元,利润总额24,592.02万元,净利润21,772.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8%。
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74%的股权,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持有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26%的股权。
2、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7日
注册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制冷设备、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检测设备、排水泵、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机电液压控制泵及其他机电液压控制元器件、控制器及其组件、控制软件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和控制设备;货物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债券、期货)。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9,526.25万元,负债总额263,967.51万元,净资产为15,558.74万元,营业收入399,842.45万元,利润总额4,029.05万元,净利润2,86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43%。
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0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146,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汽车零部件(经向环保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11,249.35万元,负债总额252,748.52万元,净资产为358,500.82万元,营业收入480,248.89万元,利润总额65,030.65万元,净利润57,988.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35%。
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绍兴三花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繁荣路69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史初良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热管理科技开发;生产、批发、零售:车用热管理部件、车用智能设备及部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899.29万元,负债总额23,122.61万元,净资产为4,776.68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97.63万元,净利润-223.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88%。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绍兴三花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5、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4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101号8#厂房
法定代表人:过百红
注册资本:2,036.8381万欧元
主营业务: 家用电器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模具制造和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918.08万元,负债总额12,608.41万元,净资产为18,309.67万元,营业收入37,861.23万元,利润总额3,233.51万元,净利润2,82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8%。
本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持有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6、三花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4日
注册地点:新加坡
执行董事:张亚波
注册资本:15,057.9833万美金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进出口贸易及投资。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0,528.35万元,负债总额165,125.40万元,净资产125,402.95万元;营业收入363,374.27万元,利润总额9,919.84万元,净利润8,485.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84%。
本公司持有新加坡三花100%的股权。
7、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点:252 Fallbrook Dr, Building 2, Suite 400, Houston, Tx77038
法人代表:吕虎
注册资本:3,755万美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和部件,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塑料,化工的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5,369.49万元,负债总额132,349.82万元,净资产为43,019.67万元,营业收入300,708.30万元,利润总额13,463.44万元,净利润10,428.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7%。
本公司持有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100%的股权。
8、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7日
注册地点:Hüttenseestra?e 40 | D-88099 Neukirch | Germany
执行董事:Christoph Kowatschik
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洗碗机、洗衣机、咖啡机、汽车部件等家电系统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0,342.87万元,负债总额62,618.53万元,净资产27,724.34万元;营业收入107,688.50万元,利润总额1,032.44万元,净利润424.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31%。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德国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以银行实际签署为准。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从整体经营发展实际出发,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但目前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绍兴三花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89,484.64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3%。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328,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9.42%,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全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2、其他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控股”)
注册资本:7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道才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村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生产销售:通用零部件、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84,408.79万元,净资产355,764.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590.60万元,净利润36,157.52万元。(未经审计)
(2)芜湖艾尔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艾尔达”)
注册资本:1,469.7101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如国
注册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103号1#生产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600.59万元,净资产5,992.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21.95万元,净利润-388.52万元。(未经审计)
(3)中山旋艺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旋艺”)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哨兵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0号之一南水工业园二期安立邦高新产业园M栋第一层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158.57万元,净资产545.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48.67万元,净利润115.76万元。(未经审计)
(4)青岛三花锦利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三花锦利丰”)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孔凡海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洞庭山路8号109室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管件、管材;经营其它无需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0.44万元,净资产109.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08.08万元,净利润288.67万元。(未经审计)
(5)重庆泰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泰诺”)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锦萍
注册地址:一般项目:批发零售、生产加工机械配件、机械产品、机械设备
经营范围: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庆坪村和上坪村(港城工业园区A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8,757.43万元,净资产5,463.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870.81万元,净利润2,243.99万元。(未经审计)
(6)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膜科技”)
注册资本:5,876.12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方明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号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幢一楼
经营范围:生产: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太阳能电池隔离膜。 服务:动力电池隔离膜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转让;批发、零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太阳能电池隔离膜;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3,353.36万元,净资产30,738.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027.97万元,净利润4,564.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三花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庆泰诺、芜湖艾尔达、福膜科技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因中山旋艺、青岛三花锦利丰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5、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二)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二)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
■
2、其他关联交易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8,110万元,虽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花智控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三花智控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训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众合科技、聚光科技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欣,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天健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对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较强,自2001年一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1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 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5. 本次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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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公司拟开展铜、锌、镍、铝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仅限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合约
2、资金额度: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 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审批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根据衍生品投资合并计算原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七、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铜、锌、镍、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施;公司开展铜、锌、镍、铝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外收入占比的提升,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售业务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扩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银行授信、保证金或期权费等形式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套期保值业务。授信采用到期本金交割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进行。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交易对手或平台: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批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削弱远期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业务受外币尤其是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较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 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 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其他未知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 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1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已整体投产且已验收。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087.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392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154,000股,共募集资金1,322,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78,4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231,520.00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1日到账,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7号)。
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汽零)及其下属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汽部),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1,301,310,000.00元以增资方式拨付给三花汽零。三花汽零同步将募集资金503,620,000.00元以增资方式拨付给绍兴汽部。
(二)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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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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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1、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年产1,1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已整体投产且已验收。截至2022年2月28日,上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约为52,704.35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约为2,087.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鉴于“年产1,1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建设已完成,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87.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本次交易所涉全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此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所有监管账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本次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方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前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数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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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