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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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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9195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665,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2021年9月27)之日起 6 个月;

  3、因2022年3月27日(星期天)为非交易日,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月 28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 号)同意注册,凯盛新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00 股,并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60,64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20,6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64,305,34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6.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6,334,65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665,348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0.8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3月28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3月28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665,348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0.8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195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凯盛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凯盛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凯盛新材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决定选举公司职工王志亮先生(王志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且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王志亮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王志亮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9月出生,专科学历。2005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设备工程部副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王志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7%和0.34%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王志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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