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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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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2年3月24日起,将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14352/C类: 014353)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销售机构及业务范围

  ■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开户及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kh.gtja.com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注:按照《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2年3月2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3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2年3月29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转投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3月2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3.6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3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8 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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