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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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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2-03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用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921,16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26.81%,本次股份质押50,000,000股后,北京用友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76,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30.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0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2日,北京用友科技将其持有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3月22日办理完毕。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接到北京用友科技通知,获悉上述股份已质押,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2、根据北京用友科技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在北京用友科技清偿全部质押债务及相关费用后,将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相关手续,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完相关手续日期为准。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用友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北京用友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北京用友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购回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88   证券简称:用友网络     公告编号:2022-035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主持。所有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公司独立董事张为国、周剑、王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章珂、高志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徐洲金、董事会秘书齐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王乐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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