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朱晓文通讯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近期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新规,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2022年3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公司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现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增加ESG管理相关内容,修订形成《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对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晓文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对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与公司关联方成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况
(一)越秀租赁近年业务投放规模不断加大,区域覆盖面广,目前已设立上海子公司、杭州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围绕绿色租赁、普惠租赁等领域开展业务。为推动融资租赁业务深耕及专业化升级,增强业务发展后劲,提高发展绿色金融、服务民生工程、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公司拟同意越秀租赁与成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在江苏省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其中,越秀租赁出资5.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持股比例65%;成拓有限公司出资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持股比例35%。双方均以自有现金形式出资,新设子公司拟注册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越秀租赁控制并表。
(二)成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越秀租赁拟与成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除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即偶发关联交易共三笔,累计金额93,888万元人民币,累加本次关联交易后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新设子公司尚需拟设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事前许可,并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五)投资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0.0001万港元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04,051万港元,净资产37,531万港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12,089万港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86,763万港元,净资产52,700万港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15,168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
注册地点:江苏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股东及出资情况:越秀租赁认缴5.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持股比例为65%;成拓有限公司认缴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持股比例为35%。
鉴于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属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事前许可,为保障投资进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经营管理层在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有利于业务开展与发挥协同价值的原则下,与成拓有限公司商讨确定拟设子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币种、注册地址等信息,并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施的,双方均以自有现金形式出资,并按照各自认缴出资额确定在新设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越秀租赁,成拓有限公司
(二)拟设公司基本信息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
注册地点:江苏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三)股东及出资情况
越秀租赁认缴5.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持股比例为65%;成拓有限公司认缴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持股比例为35%。
(四)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出资双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以各自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新设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出资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完各自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新设子公司是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符合越秀租赁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业务深耕及专业化升级,提高发展绿色金融、服务民生工程、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可能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出现设立不成功或经营不及预期等情况。新设的融资租赁子公司将在管理中接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降低相关风险,保障高质量运营。
本次投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构成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公司、越秀租赁不因本次投资对控股股东产生依赖。
七、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34,76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本息合计124,775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二)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即偶发关联交易共三笔,累计金额93,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2月,公司并表基金广州金蝉智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8,157万元受让非关联第三方持有的广州越秀新兴产业二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份额。越秀集团是广州越秀新兴产业二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本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2022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越企”)拆借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利率4.00%,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息。按该事项最终决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中间汇率折算,本次拆借资金本息最高折合1,687万元。
3、2022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越企拆借不超过100,000万元港币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利率4.00%,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息。按审议该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中间汇率折算,本次拆借资金本息最高折合84,04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越秀租赁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业务子公司,是提升专业化经营与管理能力、夯实后续发展基础、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投资各项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越秀租赁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业务子公司,符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发展动能的内在需求。投资各项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与公司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关联董事朱晓文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越秀租赁拟与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预计租赁本金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自实际起租日起5年,允许提前还款。
初始年租息率与2022年2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致,即4.6%。租赁期内,租金计算采用浮动年租息率,自实际起租日次年起,年租息率每一年度进行同方向调整一次。调整日为年租息率调整当年首个租金支付日,以该调整日上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新计算年租息率。本业务按照每季度、等额本金的方式收取租金。
本业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现代能源集团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运”)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代能源集团是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0.5%,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晓文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分批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5M01房
股权结构: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98%,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2%,实控人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现代能源集团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广州恒运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代能源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代能源集团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9,483万元,净资产115,00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950万元,净利润275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代能源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40,870万元,净资产121,409.45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215万元,净利润-3,513万元。
经查询,现代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越秀租赁拟与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租赁本金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自实际起租日起5年,允许提前还款。
初始年租息率与2022年2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致,即4.6%。租赁期内,租金计算采用浮动年租息率,自实际起租日次年起,年租息率每一年度进行同方向调整一次。调整日为年租息率调整当年首个租金支付日,以该调整日上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新计算年租息率。本业务按照每季度、等额本金的方式收取租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越秀租赁本次向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按照开展日常业务的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洽商,并综合预期成本、服务年限、资金总额及独立第三方同业机构同期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市价来厘定利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承租人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出租人越秀租赁。
(二)租赁物
承租人名下资产,已知如配电网设施设备、管沟设施、储能电站设施等。
(三)租赁本金
预计30,000万元,实际放款额不超过租赁物价值(以评估价值的95%认定租赁物价值)。
(四)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即承租人将其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越秀租赁获得融资,而后将租赁物租回使用,并定期向越秀租赁偿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五)年租息率及支付方式
初始年租息率与2022年2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致,即4.6%。租赁期内,租金计算采用浮动年租息率,自实际起租日次年起,年租息率每一年度进行同方向调整一次。调整日为年租息率调整当年首个租金支付日,以该调整日上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重新计算年租息率。本业务按照每季度、等额本金的方式收取租金。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实际起租日起5年,允许提前还款。
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分批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越秀租赁开展日常业务所需,业务模式合法合规,并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与广州恒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与广州恒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越秀租赁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年租息率等要素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越秀租赁同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年租息率等要素的设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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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议案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相关,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2年4月7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2年4月7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