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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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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持有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股份52,9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1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4年1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5号),向汇理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汇理资产出具的《关于所持星湖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即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3月22日,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249,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691%,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7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999%,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汇理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6,95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3/24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2-010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由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汇理资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9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汇理资产出具的《关于所持星湖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汇理资产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1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4月17日至2022年3月2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星湖科技股份36,069,600股,占星湖科技总股本的4.8807%。

  ■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星湖科技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其所持股份仍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减持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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