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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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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8,477,1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国星光电是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高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及其应用产品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销售LED器件及组件产品。公司深耕电子及LED行业50余年,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机、通讯、显示及亮化产品、通用照明、车灯、杀菌净化、植物照明等领域,技术实力领先、产品制造精益,拥有完善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器件类产品(包括显示屏用器件产品、白光器件产品、指示器件产品、非视觉器件产品)、组件类产品(包括显示模块与背光源、Mini背光模组)、LED外延片及芯片产品(包括各种功率及尺寸的外延片、LED芯片产品),业务涵盖LED产业链上中下游。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上图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22年1月28日,电子集团转让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给佛山照明;

  2022年2月23日,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公司8.42%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

  截止披露日,佛山照明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1.4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晟集团。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佳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人民币。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理财具体内容

  1、委托理财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一定时间内的存量闲置资金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要求选择合适的理财品种,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5、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该期限指委托理财品种的实施开始日所处期间。

  二、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受托方没有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相关风险

  1、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当期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人民币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及质量问题存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2021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6,832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确认依据、原因及具体金额

  (一)本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396万元。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核销:2021年,公司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亚威朗科技)分别予以核销127万元、514万元。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仍保留相关法律权利。

  (二)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96万元,其中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的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72万元。

  2、存货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经公司审批同意核销金额517万元。

  (三)本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万元。

  2、固定资产核销:2021年度,公司对已完成报废手续并对外出售处置的固定资产核销27万元。

  (四)本次长期股权投资及担保款核销情况说明

  2015年公司收购并增资亚威朗科技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7,650万元,持股比例62.5%;2016年增资1,725万元,投资额增加至9,375万元,持股比例变为64.85%,鉴于亚威朗科技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程序,公司核销对亚威朗科技长期股权投资款9,375万元,为亚威朗科技履行担保责任的款项3,8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2021年1-12月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业务共减少公司2021年营业利润6,83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为满足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收益,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广晟财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黎锦坤先生、程科先生、陈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法定代表人:贺少兵

  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99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7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6H24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45448548L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晟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及履行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预计可正常履约。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广晟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款服务: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参照人民币存款利率结合市场行情定价,且将至少不低于公司可获得的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收益。

  结算服务: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公司可获得的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信贷服务:广晟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且不高于公司在中国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其他金融服务:广晟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乙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至少不低于同期甲方可获得的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甲方提取存款时需按照乙方程序要求操作。

  2、结算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甲方可获得的中国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不高于甲方在中国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必要情况下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

  交易限额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①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②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③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拟向乙方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年综合授信额度。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本协议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及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1年。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此前签约以来,公司总体与广晟财务公司合作良好,闲置资金获得了相对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产品更为有利的收益,也为公司持续提升闲置资金的收益提供了较好的途径。

  2、广晟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结算、融资等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收益、拓宽金融合作机构范围,为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根据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截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8,587.98万元(活期存款7,587.98万元,定期存款31,000万元)。

  八、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能够保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在表决通过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本协议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晟财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6、广晟财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8、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本次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业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即有效期限内某一时点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及收入规模扩大,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票据收取数量增加较快,同时,采购业务量同比大幅增加,对外支付采购货款需求增长也较快。

  1、委托银行进行票据保管,鉴别票据的真伪,到期自动托收,纸票实现信息化等,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有效利用公司票据资产,平衡公司经营性资金收付,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票据池可打包后进行整体融资,可获得比单张票据融资更优惠的利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对票据托收回笼的资金,可灵活配置短期理财业务,获得增值收益,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4、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集中管理,公司总部可掌握各成员单位的票据资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错配情况频繁,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一压力,且公司自有的流动资金充裕,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故流动性风险可控。

  2、安全性风险

  票据池合作银行限于全国性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实施过程采取逐步试点,完善操作方案和流程后再加大业务量,此外,将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对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3、担保风险

  票据池业务是公司的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依据票据价值及质押率确定票据池质押额度,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将在各自提供的质押票据额度内,相应享有对应的开票或融资额度,如特别情况下需串用额度,需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故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4、业务合规风险。

  公司票据池业务由内审部门不定期开展审计监督,合同审核由法务部门审核,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实施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资金占用,提高票据收益及资金利用率。同时公司对相关票据池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实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票据池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销售规模及设备投资,优化公司运营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实施额度不超过50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12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其他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利于更全面、详细地展现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结合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有效实现成本管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42,597,977.04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259,797.70元,减其他综合收益结转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99,993,444.99元,减2020年年度现金分红37,108,630.14元,2021年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81,222,994.19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581,222,994.19元为依据,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618,477,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含税),总计分配30,923,858.45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550,299,135.74元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红预案符合公司于2021年制定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1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1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5年),修订后制度更名为《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委托理财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科先生、黎锦坤先生、陈钊先生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科先生、黎锦坤先生、陈钊先生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改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进行组织机构改革结合了经营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利于优化运营管理,提升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2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上,《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就该提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00、议案2.00、议案4.00、议案5.00、议案6.00、议案7.00、议案8.00、议案10.00、议案11.00、议案12.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00、议案3.00、议案4.00、议案5.00、议案6.00、议案7.00、议案9.00、议案10.00、议案11.00、议案12.0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6.00、议案7.00、议案8.00、议案9.00、议案10.00、议案11.00、议案1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2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卫亮

  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著名“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yuanweiliang@nationstar.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6、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佛山市以及公司有关防疫防控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49”,投票简称为“国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如欲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12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会成员依法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实际业绩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拟定为:针对在公司领酬的监事,如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监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结合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有效实现成本管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581,222,994.19元为依据,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618,477,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含税),总计分配30,923,858.45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550,299,135.74元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人民币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委托理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票据池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销售规模及设备投资,优化公司运营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总实施额度不超过5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收益,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晟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广晟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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