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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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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04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3月2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0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7465%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02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29名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2年3月4日,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恒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5日,公司通过OA系统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且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4日,以11.0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2年3月4日

  2、授予价格:11.02元/股

  3、授予数量:900万股

  4、授予人数:129名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计划激励对象匡志伟先生、吴延平先生、孙弗为先生、顾彬先生有参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其中匡志伟先生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25万股,吴延平先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万股、孙弗为先生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万股、顾彬先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54万股。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也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万股,授予日为2022年3月4日,授予价格为11.02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故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29名,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900万股A股普通股。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2022年2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众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2243号),认为:截至2022年3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12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99,180,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9,000,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90,180,00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六、本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3月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249,224,361股摊薄计算,公司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323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9,224,361股,导致控股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23.9457%下降至23.0809%,合计持股数量不变,仍为57,523,343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备查文件

  (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043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取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9日,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2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的登记变更信息如下:

  ■

  除上述登记变更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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