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24.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3%,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94.33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4.4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接到股东朗维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及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

  单位:万股

  ■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594.336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64.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6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9月25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胡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28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2)卜春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3)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64,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54,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2日,胡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01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9%。已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完成股份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经综合考虑,胡震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4.02%减少至32.0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胡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卜春华女士、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的减持股份进展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1

  ■

  (三)一致行动人2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胡震先生拟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25,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震先生已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