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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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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93                                                    公司简称:马应龙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50,868,861.85元(含税)。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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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情况

  1、医药工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常年保持快于GDP增速的增长,一方面是因为人口增加带来的基本医疗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得益于医疗升级需求带来的人均消费的提高。但就行业整体而言,尚处于中、低端阶段,在创新、技术含量、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有待提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激励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不断向前发展,新药审批速度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4+7”带量采购及扩面等推动我国医药企业加快从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型,阶段性成效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医药制造行业实现恢复性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3%,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22.50%;实现利润总额6271.40亿元,同比增长78.84%,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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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21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

  中药属于医药制造的细分行业,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2022-2027年中国中医药行业供需趋势及投资风险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16年我国中医药行业整体市场规模(按主营业务收入计)为13,893.3亿元,2016-2020年期间,中国中医药行业市场规模以19.4%的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到2020年中医药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8,254.3亿元。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如《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等,一方面从政策角度加速推进更多传统中成药获得各省三甲综合医院的“入门”资格;另一方面,从医疗保障的角度,以“中药饮片继续可以加成25%销售,将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医保渠道拓展到零售药店”等一系列实用性强、覆盖面广的重磅举措将加速中成药在医院端的扩容。

  2、医疗服务

  我国人口总量维持低增长,老龄化程度加深,推动医疗服务行业发展。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口较2010年增长5.38%,年均增长率0.53%,人口呈低速增长态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8.70%(其中65岁以上占比13.5%),相较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5.44%,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伴随着老龄化的加快、居民健康意识提升以及消费升级等,社会整体医疗需求将进一步放大,人均医疗费用也将逐步上升。在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性失衡的国情下,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和保障是医疗改革与建设的首要主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民营医疗差异化竞争的方向基本未变。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的医保控费、分级诊疗、公立医院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办医等系列医改政策逐步落地将进一步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服务机构的职能分化,特别是医生执业方面的政策改革使优质医疗资源逐步向民营医疗服务机构开放,助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定位逐渐清晰,地位被大幅提振,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3、医药商业

  (1)行业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但增速放缓。

  根据国家商务部《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扩大,但增速放缓,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2.4%(扣除不可比因素后),增速同比放慢6.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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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16-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趋势

  (2)医药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2020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3.7%,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42.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前10位占55.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前20位占63.5%,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前50位占70.0%,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3)零售药店总数量持续增长,连锁率不断提升。

  2020年,中国零售药店总数量为55.4万家,同比上升5.7%,相比2015年的44.8万家增长了超10万家;其中连锁药店数保持高速增长,从2015年的20.5万家增长到2020年的31.3万家,连锁药店数量占比从45.7%提升至56.5%,预计未来药店连锁化趋势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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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我国零售药店数量及连锁率情况

  来源:米内网,首创证券

  (二)行业政策情况

  1、带量采购持续深化推进

  药品集采逐渐步入常态化,报告期内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集采渐次落地。除国家层面在积极推动药品带量采购之外,2020年以来,省际联盟集采广泛发展,除港澳台外,基本我国所有省市都参与各种省际联盟采购,包括湖北等19省联盟的中成药集采落地。2021年12月14日,湖北省发布《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3号)》,公布了采购品种的报量情况,涉及79个品种,17个组,在湖北联盟之前,广东联盟、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已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开展了集采探索。本次中成药集采整体平均降价幅度-42.33%。目前中成药集采对于品牌中药而言,影响较为有限,一方面是中成药中大部分是独家品种,市场选择上更加灵活,零售市场的患者自费属性,品牌力更能发挥优势,空间更加广阔。另一方面是中成药自身成本受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而原材料的价格往往可以通过终端提价的方式向消费端进行传导。

  表:2021年湖北联盟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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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中航证券

  2、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

  2021年12月3日,2021版国家医保目录发布,新版目录于2022年1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均为历轮医保目录谈判品种数量之最。本次调整,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其中包括59个上市五年内的新药品种,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共计对117个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94个,其中,目录外85个独家药品谈成67个。平均降价61.71%,最高降价幅度94%,与历次谈判相比均处于较高水平。医保目录较高的谈判成功率一方面表明了国家对于医保谈判普惠性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医保目录谈判框架基本已定的前提下,市场及医药公司针对谈判准备越来越充分。

  表:历轮医保谈判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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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中航证券

  3、DRGs/DIP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机构降本提效

  DRGs全称“疾病诊断分组”,DIP全称“区域点数法分值付费系统”,二者都是应用量化思维,计算住院治疗费用,将合理治疗费用与医院实际成本相比较,对医疗机构端医保支出进行监控的手段。2021年底,国家医保局启动《DRGS/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S/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DRGS/DIP支付方式改革具体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质量要求。

  4、国家层面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

  近年来国家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从2016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出台到2017年《中国中医药法》首次将“中西并重”列入发展方针,到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中医药大会做出的重要指示,中医药重要地位持续提升,尤其报告期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多项鼓励中药发展的政策出台,加强质量控制和规范化管理,推动中药创新,鼓励中药国际化。

  表:2021年中医药主要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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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围绕健康期、亚健康期、初病期、中病期、重病期、康复期全病程的客户健康需求,通过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发挥资源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方案。目前已构建形成医药工业、医疗服务和医药商业的立体产业结构布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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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基于全病程的客户需求

  1、医药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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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医药工业经营模式

  医药工业以客户为中心,组织研发、生产和销售资源,打造健康方案提供商。为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以客户的全病程需求为导向,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提高研发效率,不断发现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保障成本、质量、效率的前提下,以自主生产为主,委托生产、贴牌生产为辅,采取平台化的工业制造形式,公司为国内单剂型厂房面积和产能规模最大的软膏、栓剂生产制造基地之一,中药无菌眼膏为国内首家。公司持续为消费者提供肛肠、皮肤、眼科、妇科等药品及功能性化妆品、功能性护理品、功能性食品、器械等健康产品。目前拥有国药准字号药品超过100个,拥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马应龙八宝眼膏、龙珠软膏等10多个独家品种;健康产品以“马应龙”品牌和核心资源为基础,功能性化妆品聚焦眼部护理,实施双品牌运营策略,功能性护理品包括母婴护理和家庭护理两类,功能性食品、器械产品聚焦肛肠健康、眼部健康等,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公司通过自建销售团队拓展线上线下市场,线下市场已经形成覆盖全国8个大区、42家办事处,共1000多名自有销售人员的终端网络,负责对全国256家一级经销商、1953家二级分销商等商业渠道进行维护,并积极推动产品在城市公立医院、大型战略连锁、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互联网终端等渠道的市场动销;线上市场借助马应龙的品牌影响力,紧跟互联网发展趋势,先后进驻淘宝、天猫、京东、抖音等主流互联网渠道,通过自营店铺和平台店铺相结合,打造马应龙独特的线上渠道终端网络。

  2、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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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医疗服务经营模式

  医疗服务是公司立足肛肠健康核心领域、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拓展肛肠全产业链的重要支点,具有抢占细分领域制高点、开发医院医生优势资源、促进医药互动经营的战略意义。马应龙医疗服务以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作为研发平台,汇聚专家及技术资源,为旗下诊疗业务提供专家、技术支持和标准化建设,该研究院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经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的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以小马医疗作为技术平台,致力于为医院提供数字化诊疗设备与技术,持续开发肛肠数字化诊疗项目,为医生提供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小马I计划”系列肛肠手术直播活动,制作精品视频课程等等。以马万兴为采配平台,为直营连锁医院、肛肠诊疗中心以及其他社会医院,提供医疗器械、耗材、健康产品及衍生服务等。公司通过经营和管理的肛肠连锁医院、肛肠诊疗中心为肛肠疾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其中直营医院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应龙医投直接控股经营,分布在北京、西安、武汉、南京、大同等地,其中北京医院为民营医院中唯一的三甲肛肠专科医院;肛肠诊疗中心由马应龙医投与地县级公立医院合作,在公立医院设立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由马应龙为其提供品牌支持、肛肠技术体系建设支持、运营支持、开展设备合作等,截至披露日,已合作共建肛肠诊疗中心58家;合计病床数超2000张。马应龙医疗服务业务主要利润来源于直营连锁医院的患者门诊和住院收费,肛肠诊疗中心的品牌特许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马万兴的进销差价及提供增值服务等。

  3、医药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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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医药商业经营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包括医药物流及药品零售两块业务,医药物流主要由旗下子公司马应龙物流开展,马应龙物流从上游药品生产企业、器械生产企业以及药械销售平台采购药品、保健品、消械产品等,一部分批发给商业公司,一部分直接配送至湖北省各地市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公司自有实体药店以及B2B平台、B2C平台等,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配送。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药品零售业务,不断完善善实体药店建设,联动重症药房、中医馆扩大服务半径,持续探索标杆社区康养服务;大力发展医药零售B2C业务,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美团等平台开设了零售药店,为患者提供完整的“智能分诊+在线图文问诊+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的一体化闭环云医疗服务。医药商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为医药产品的进销差价及提供的增值服务等。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33.85万元,同比增长21.26%,其中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42%,医疗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3.77%,医药商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26%。医药工业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公司治痔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81%;医疗服务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直营医院、马万兴营收同比增长;医药商业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药品零售及批发配送等业务同比增长明显,尤其医药零售B2C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具体情况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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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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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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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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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5亿元,同比增长2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6%。其中,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42%,医疗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3.77%,医药商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26%。

  1、做强核心,肛肠领域竞争优势不断强化。

  (1)肛肠品类序列不断丰富,规模持续增长。围绕肛肠领域全病程客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序列,目前已形成26个品种86种规格产品,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等多种品类,满足肛肠疾病和保健的全病程需求。肛肠品类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同比增长18.81%。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连续18年入选“中国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达到492.81亿元。

  (2)肛肠服务持续拓展。强化医疗服务产业布局,重点打造5家专科医院,联合建设58家肛肠诊疗中心,搭建小马医疗线上服务平台,注册医生人数超过3万人,获批湖北省首家民营互联网医院,完善肛肠服务运营资质,形成从药到医的全产业布局,进一步拓宽核心竞争领域护城河。诊疗产业收入规模同比增长33.77%。

  (3)坚决打好三大终端拦截战役,提升终端营销能力。布局以“县域终端市场、基层医疗机构、社区终端”为重心的三大终端拦截战役。推动公司主导产品在县域终端市场全覆盖,实现主导产品在县级医院覆盖率超90%。深化与公立医院合作共建肛肠诊疗中心模式,强化公司品牌对诊疗领域的影响力,通过品牌导入、肛肠技术体系建设、专家技术、运营支持、肛肠专科设备合作等方式,持续完善肛肠诊疗中心建设,目前共建中心已覆盖17个省,58个市县级地区。以马应龙大药房为主体覆盖社区终端,拓展对社区终端的服务能力,联动重症药房、中医馆扩大药房服务半径,推动线上线下双运行模式,药品零售规模同比增长12.4%。

  2、拓宽领域,提升平台运营质量和能力。

  (1)拓展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动能。围绕技术、市场需求、品牌优势等延伸发展大健康产业,打造功能型化妆品、功能性护理品和功能性食品等系列产品,大健康上市品种达到135个,产业规模超3亿。回归本源,布局发展眼科业务,目前已拥有八宝眼膏、复方右旋糖酐70滴眼液等多个产品。并购组建马应龙美康作为眼科产品生产基地,储备眼科药品交付能力。

  (2)加速智能制造,提升交付品质和效率。董事会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据工程的指导意见》,推动生产数字化升级。公司主导产品生产车间升级自动化、智能化产线,包含自动配料系统、2条高速软膏线、3条高速栓剂线和11个工业机器人、3套CIP系统,实现核心产线100%数字化管理,形成国内最先进的膏栓智能生产线;推动5G+工业互联网建设,集成运行生产智慧管理平台,采用3D动态模拟工厂、数字孪生等技术打造5G+工业制造智慧管理平台,产品交付周期平均缩短一半以上。公司获评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5G全连接工厂(园区)项目等。

  (3)优化机制,提升全渠道营销能力。结合市场导向和战略引领的双重制导原则,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驱动机制,基于“人货场”重构客服销售系统架构。完善品类管理机制,实行产品经理负责制,实现肛肠、眼科、皮肤、大健康等重点品类的全过程规划;统筹全渠道布局,强化营销资源的协同,适应产品和业态的多样化发展需求,构建线下营销总部和线上营销总部,实行渠道经理负责制。线上业务渠道联通医药工业、商业、诊疗、大健康等全产业,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经营,线上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至8亿,同比增长56%。

  3、做优管控,提升管理效率。

  (1)推行战略成本管理,有效管控关键环节成本。完善全价值链的成本管控体系,建立产品成本价值评估机制,细化产品成本核算,优化目标成本管理,通过工艺改进、流程再造和模式创新,促进成本的持续改善。制造环节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0.84个百分点。

  (2)深化实施“四定”工程,提升人力资源经营效率。围绕“定事、定岗、定人、定薪”,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部门职责以及岗位责任,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构建和完善内部培训平台,以企业技能培训为重心,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实现产教融合,工学相长,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团队能力拓展,适应公司战略转型和升级需求。

  (3)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统筹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关注内部环境变化,支持、督导和检查内部运营状况,以质量、法务、审计、合规、安全为核心,开展重点风险联防联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协同性,积极组织和参与防疫抗疫工作,保障业务运营的合规、高效运作。

  二.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591,713.8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4,620,321.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868,861.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47%。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马应龙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2017-2018年、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拟签字会计师乐实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中审众环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公司规模和中审众环参与项目的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为定价依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385,059,255.51元,同比增长21.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591,713.85元,同比增长10.87%;每股收益为1.08元,同比增长11.34%。

  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791,591,948.2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9,058,020.92元,每股收益为0.97元。

  (二)资产状况

  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3,171,381,849.96元,增长11.30%;每股净资产为7.36元,增长11.35%;资产总额为4,126,920,634.04元,增长6.74%。

  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2,849,405,054.96元,每股净资产为6.61元,资产总额为3,866,460,232.46元。

  (三)现金流量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7,171,048.92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元。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988,369.42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6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1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2,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1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3月21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5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及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上述关于运输成本列示的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该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2、上述关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2,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2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年度总额度,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点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2,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亦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青山区车站街91号

  2、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3、注册资本:人民币8,725万元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主营业务:从事医药零售业务。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265.21万元,净资产13,554.37万元,资产负债率33.12%。2021年营业收入65,688.51万元,净利润529.7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办公楼五楼

  2、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从事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等的代理、销售及配送。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23,732.88万元,净资产12,201.92万元,资产负债率48.59%。2021年营业收入85,867.66万元,净利润14.25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6号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2、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3、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保健食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总资产19,813.86万元,净资产13,240.56万元,资产负债率33.18%。2021年营业收入25,352.56万元,净利润2,612.62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48.48%的股份。

  (四)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100号

  2、法定代表人:张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597.93万元,净资产4,203.90万元,资产负债率44.67%。2021年营业收入7,048.22万元,净利润454.80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78.82%的股份。

  (五)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

  2、法定代表人:张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822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总资产2,986.09万元,净资产1,271.89万元,资产负债率57.41%。2021年营业收入3,894.61万元,净利润-70.66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57.50%的股份。

  (六)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1号楼五楼

  2、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3、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主营业务:从事医疗机构的投资与运营等。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091.38万元,净资产9,560.34万元,资产负债率52.42%。2021年营业收入18,520.19万元,净利润-1,412.16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73.27%的股份。

  (七)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园17号楼B118室

  2、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3、注册资本:人民币7,650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从事肛肠专科医院投资管理。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6,966.48万元,净资产3,193.54万元,资产负债率54.16%。2021年营业收入11,000.77万元,净利润155.2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74.59%的股份。

  (八)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住所: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马应龙研发楼)

  2、法定代表人:周璐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从事医疗器械等产品的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总资产2,742.74万元,净资产1,242.06万元,资产负债率54.71%。2021年营业收入6,577.58万元,净利润165.85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九)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物华路258号

  2、法定代表人:黄术

  3、注册资本:人民币1882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5、主营业务:从事眼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471.34万元,净资产2,530.75万元,资产负债率27.10%。2021年营业收入2,097.51万元,净利润-128.21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9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并将根据后续具体担保执行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2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2-00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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