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滨州水木有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木有恒”)持有公司股份15,901,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水木有恒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9,578,037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为按市场价格,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3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水木有恒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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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
2、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水木有恒持有公司股份145,979,869股,占当时总股本的7.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水木有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5,000,000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125,078,110股,减持完成后持有公司股份15,901,75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7%,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12月21日、12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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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水木有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水木有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