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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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79.26%。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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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3月28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2年3月30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3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停复牌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23日起,增加联泰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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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3月23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联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联泰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费率折扣以联泰基金具体安排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联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联泰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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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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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0.01元,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个月,敬请投资者留意。
5、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暂停20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销售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6、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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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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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3月23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3月24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3月25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3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