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2021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内容有误或待补充,现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更正前: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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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更正后: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不适用
二、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应收账款”
补充前: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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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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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0、投资收益”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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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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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补充更正内容外,《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补充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对上述补充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