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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2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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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鉴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公司将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传统建筑幕墙、光伏建筑、室内装饰和室内设计。

  ①建筑幕墙

  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目前正在山东、武汉建设两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等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

  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和转型,将积极推动光伏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②光伏建筑业务

  相较于传统建筑幕墙,光伏建筑更加侧重于光伏与建筑的一体化建设,具有绿色环保、降低碳排放、产生经济效益等特点,符合绿色环保及“双碳”的国家战略。在光伏建筑领域,公司拥有太阳跟踪式光伏电源系统的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基于光伏框架及单元幕墙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光伏幕墙一体化工程上具有经验积累及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子公司北京江河智慧光伏建筑有限公司,依托多年来在光伏幕墙领域的积累,集多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加速推进光伏建筑、智能光伏等创新形式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建筑解决方案注入新动能。截至目前,公司已承接诸多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如世园会中国馆、国家环保总局履约中心大楼、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台泥杭州环保科技总部,江苏无锡机场航站楼、珠江城(烟草大厦)、恒隆广场昆明裙楼等。

  ③室内装饰与室内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 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四的港源装饰。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 (HK.2262),其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承接高端市场为对象的住宅、私人住宅及酒店、餐饮项目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全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 Vision 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以“Vision+区域品牌”的双品牌模式开展业务,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努力打造国内中高端眼科品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89亿元,同比增长15.18%,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98.34亿元,同比增长15.57%;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44亿元,同比增长7.69%。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1.15亿元。

  公司本期亏损的主要原因系计提各类减值损失24.6亿元所致,其中因恒大集团出现经营风险,使得公司相应计提各类减值损失18.59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核销。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5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朱丹先生和强军先生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王瑞龙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以上三位监事任期至2022年4月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经公司监事会讨论,同意提名强军、杨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届时,股东大会上当选的监事将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自当选之日起任期三年。后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强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第八工程处技术员,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澳洲大区、美洲大区、华南大区商务总监,现任集团商务总监兼江河幕墙副总裁、商务管理中心总监。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3,242.6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943.28万元,合计 246,185.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而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的组合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应收账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客户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对于存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46,185.97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46,185.97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

  (1)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薪酬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华兴源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飞,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睿,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淮北矿业、欧普康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8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事务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6证   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

  至2022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3号《江河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6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为19,867,751.78元,其中应收工程款13,397,251.78元,其他工程往来款5,500,000.00元,工程保证金970,500.00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均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八、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46,185.98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2号《江河集团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创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阜阳泽明眼科医院、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一、通过《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4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8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通过《江河集团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1号《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5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21,047,94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7号《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至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载望、许兴利、周韩平、符剑平、于军、黄晓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勇、李百兴、朱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十九、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刘载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1990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1999年2月创办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北大学第四届校董事会副主席、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许兴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周韩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经济研究中心处长、北京四星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东方黄金珠宝行总经理、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河幕墙董事长。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公司中南大区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

  于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黄晓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1978年就读于南通医学院医疗系,1983年毕业分配到盐城县人民医院(现盐城市三院)五官科工作;1987年底调入盐城市一院眼科工作,从事临床工作过程中发表数篇论文,1993年选择自主创业。现任公司董事、江河泽明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1996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博士学位;1996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遗传学专业,毕业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8月—2001年8月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现任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李百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86.SH)、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270.SZ)、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830815)、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23.SZ)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早年曾在欧盟预算司工作实习,并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纽约州立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财政税收理论、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筹划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

  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主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同时,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将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做出审慎决策。因影响股价的因素较多,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当期损益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28,950,68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405万股,剔除回购的股份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13,300,206元(含税)。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047,9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如后续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与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提请股东大会自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不得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仅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仅限于购买流动性相对较高、预期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不会投向高风险领域。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临时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9.55%,占公司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8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变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临2018-061号和10月31日披露的临2018-071号公告。

  公司自2018年1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至2019年4月29日完成股份回购,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47,9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21,047,94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公司对已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三、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2%。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股份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考虑作出的决定,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29万元到9,395万元。

  ●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进行测算,如2022年一季度报告期末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区间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区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29万元到9,395万元。

  2.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

  3.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4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负,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损益影响,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预计同比增加10%至20%。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进行测算,如2022年一季度报告期末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区间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区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涉及条目变动的,条目序号依次递延或相应变动。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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