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1,267.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5.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铅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铅锌构成关联关系。
(3)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法人代表:邓力,注册资本1662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330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阴极铜、阳极板及有色金属的销售(国家禁止及限制类除外);及对销售的产品和商品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许可类的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铜材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冶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16,968.00万元,总负债1,332,3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4,59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5,8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2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464,510万元,总负债2,267,6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6,811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40,7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国投构成关联关系。
(4)江西江铜贵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日,法人:严冬,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1#-五楼办公楼,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矿产品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网上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359.71万元,总负债189,144.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5.4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310.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85,849.56万元,总负债185,710.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30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1,048.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贵金属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贵金属构成关联关系。
(5)成都江铜金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法人:严冬,注册资本4531.5899万人民币,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2栋22层4号,经营范围: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金属制品、钟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针纺产品、服装、汽车零配件、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办公用品、日用品、化妆品、洗涤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皮革制品、钢材、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96,865.00万元,总负债387,056.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08.6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487.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3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40,572.91万元,总负债336,598.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74.15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7,093.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金号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成都金号构成关联关系。
(6)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法人程翔,注册资本1184.47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经营范围:服装、印刷、滤布、滤袋、纸袋、口罩、手套 、巾被、皮鞋、雨伞、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493.37万元,总负债1,034.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8.8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1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145.20万元,总负债459.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5.40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00.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德兴防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德兴防护构成关联关系。
(7)金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3月18日,法定代表人潘长福,注册资本61,224.49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35,429.50万元,总负债629,889.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5,539.7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53.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5.3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885,351.79万元,总负债775,887.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464.06万元;2021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437.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4.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瑞期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金瑞期货构成关联关系。
(8)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法人陈金祥,注册资本6637.97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礼村,经营范围:合金磨球、合金铸件的生产与销售;机电维修、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电线、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绞型软线、电工圆铜线产品生产与销售;修理电机,生产汽车线束总成;电梯维修;机械产品加工、制作(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5,782.40万元,总负债15,579.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04.2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96.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5,091.41万元,总负债13,990.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075.50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207.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德兴铸造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德兴铸造构成关联关系。
(9)江西瑞林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14日,法人邓爱民,注册资本4480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西大道1688号,经营范围:冶金工程机电设备及成套系统、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工程设计;普通机械设备、炉窑设备、环保设备、矿山设备、化工设备生产、销售、安装、调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国内外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153.83万元,总负债20,233.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20.0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0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9.9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1,891.52万元,总负债21,330.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561.07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72.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瑞林装备为公司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关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瑞林装备构成关联关系。
(10)江西铜业集团(贵溪)冶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10日,法人姚继强,注册资本3508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贵溪市冶炼厂内,经营范围:冶金化工设备制造及维修、工业与民用建筑、设备安装、炉窑砌筑、机电维修、土建维修、建筑装璜、电铜杂铜打包及装运、工程设计;兼营:代收代缴电费、代收话费、手机入网、寻呼业务、工程机械出租、机械电器、设备、技术转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2,596.33万元,总负债14,722.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873.6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62.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2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4,707.53万元,总负债6,622.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85.11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947.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冶金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冶金化工构成关联关系。
(11)江西铜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3日,法人吴伟东,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1#楼办公楼5层513房,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3.59万元,总负债24.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9.5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095.78万元,总负债0.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4.97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铜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西铜锐构成关联关系。
(12)江西铜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董事长郑高清,注册资本109,607万港元,住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5楼4501室,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结算、境外投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保税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4,569.29万港元,总负债962,000.24万港元,归属干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402.23港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2,106.37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70.87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473,677.46万港元,总负债1,301,325.95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691.04万港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78,724.40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3.11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香港构成关联关系。
(13)江西铜业集团地勘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圣华,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地质调查和勘查及施工、工程地质勘察及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水文地质勘察及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及施工、工程测量、矿产品营销、机械加工、防水防腐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23.97万元,总负债4,324.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99.8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1.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3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9,252.27万元,总负债3,182.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69.51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52.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地勘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地勘构成关联关系。
(14)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7月14日,法定代表人吴润华,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万元,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经营范围: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环境交通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承包、监理、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生产销售、管理投资、投资咨询、招投标代理、施工图审查、广告策划;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计算机及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对外经营技术、设备:外派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岩土检测;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153万元,总负债157,5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64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8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6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02,030万元,总负债154,8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613万元;2021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8,6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瑞林为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中国瑞林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与江铜股份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4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原料销售”)、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助剂”)、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科技”)、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合金”)、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泵业”)、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流”)、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印刷”)、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电力”)、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雅”)、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720.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434.9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卫光磊,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主要业务;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其它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8万元,总负债-1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580万元,总负债1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2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3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曲华东,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住所为牟平区水道镇驻地。经营范围: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选矿药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絮凝剂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5,715.93万元,总负债32,260.96万元,净资产23,454.9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73.3万元,比上年同期58,076.88万元下降23.94%;净利润1,236.55万元,比上年同期1,966.92万元下降730.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72,662万元,总负债59,2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87万元;2021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法人邹立宝,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56-1号,经营范围:配电柜、节电器、热表组装。软件开发,监控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高低压节电产品、高低压电器开关柜及成套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工控产品、变频器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集成及安装,防雷设备的安装、批发、零售,安防监控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特种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检测、咨询、推广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器材及汽车配件零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9万元,总负债132.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6.4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7.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123.19万元,总负债376.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8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37.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5日,法人王红光,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住所: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经营范围:合金材料铸件、锻件、冶金制品、冶金专用设备、模具的生产、销售,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2,257.00万元,总负债13,937.39万元,净资产18,319.6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66.90万元,净利润643.2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3日,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2780799393C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红光,经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本公司经营范围:耐腐蚀泵、机械密封件、阀门、化工设备配件、合金材料铸件、包装工业专用设备、矿山设备、化学工业专用设备、胎膜具制造、销售,机床维修(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耐腐蚀泵、化学工业专用设备及矿山设备制造技术的咨询服务;供水及暖通设备的设计、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92.89万元,总负债112196.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96.0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50.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2514.18万元,总负债12521.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92.77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34.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大型商贸物流企业成立于2012年2月6日,法人邹立宝,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及相关服务的物流代理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现在的10,000万元,经营范围日益扩大,目前公司员工200多人,主要经营钢材贸易、煤炭贸易、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五金交电销售、综合物资销售、建材销售、电子商务、电子设备研发与安装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3,626万元,总负债47,941万元,净资产25,68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232万元,比上年同期129,211万元减少29,979万元,净利润530万元,比上年同期2,453万元减少1,9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61,738万元,总负债40,4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3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4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姜佩岐,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兴华街579号,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编织袋、塑料桶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监控类等需专项审批的产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36.24万元,总负债5,243.18万元,净资产-3,706.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7.89万元,比上年同期2,181.68万元下降39.59%;净利润-67.16万元,比上年同期-405.44万元增加338.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391.76万元,总负债2,468.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6.40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56.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6.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0日,法人李昊,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61号。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力销售;高低配电设施安装;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力器材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施工;太阳能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4.73万元,总负债746.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7.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707.53万元,总负债719.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8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5.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9日,法人姜学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牟平区东关路461号,经营范围:装饰材料批发、零售;铝塑门窗、整体橱柜、木门、家具加工、安装、批发、零售;厨房设备、厨具、餐具批发、零售;室内外装修、设计;防水保温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2.07万元,总负债3,078.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3.8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4.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161.05万元,总负债2,74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92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美思雅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美思雅构成关联关系。
(10)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0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32.02万元,总负债245.04万元,净资产86.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36万元,比上年同期141.21万元增加18.52%;净利润47.31万元,比上年同期3.7万元增加43.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35万元,总负债2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万元;2020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烟台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恒邦物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恒邦物业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及黄金期权、铜期权;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黄金、白银、铜、铅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
黄金、白银、铜、铅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铜产品及铅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开展的业务品种
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及黄金期权、铜期权;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明确交易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明确交易制度: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4.专业人员管理:结合具体业务操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事项,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配套硬件设施: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六、开展套期保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主营产品价格的波动,有效地防范因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反映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196,508,904.8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在2021年1-6月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基础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2021年7-12月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7,000,976.59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与下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中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导致,其差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以继续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生产的产成品均可在公开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长江有色金属网、期货合约价格等)查询其市场售价。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000,976.59元,减少2021年7-12月净利润57,000,976.5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原因,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刘谦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谦明先生的辞职使得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刘谦明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务。正式离职后,刘谦明先生不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次公告日,刘谦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刘谦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刘谦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监事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及后续相关工作,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姜伟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姜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伟民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铜材料设备公司科员;江铜公司营销部科员,化工产品销售科副主任科员,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营销规划经理(正科级),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中层副职专职董监事。
姜伟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监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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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021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和议案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除议案13需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议案10关联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因议案14只补选一名监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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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股份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114,801.44万股)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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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