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2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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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已于2012年2月21日进行份额分级。A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货币A”,代码为320002;B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货币B”,代码为320019。
二、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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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22年3月21日前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如遇非交易日,申请确认的时间请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时间为准。
3、2022年3月22日前,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自2022年3月22日起,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披露收益支付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系统;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3、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已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平安银行借记卡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并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服务于投资者,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平安银行借记卡的基金交易业务,并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2年3月21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持有平安银行借记卡并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可通过直销网上系统申购(认购)及定投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包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申购、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费率优惠
自2022年3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平安银行借记卡申购(认购)及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认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对于原申购(认购)费率折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对于原申购(认购)费率小于或等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单笔申购(认购)的费率按原申购(认购)费率执行,不再享受费率优惠。
原申购(认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所载的原费率。
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增加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2年3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10349,以下简称“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增加代销机构,本次新增代销机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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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3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前述代销机构办理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前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前述代销机构开通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前述代销机构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2年3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前述代销机构办理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2年3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前述代销机构办理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与本公司旗下在前述代销机构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2年3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前述代销机构办理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前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在前述代销机构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投资者在前述代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前述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前述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