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2年3月21日起,本公司新增招商银行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赢通”)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等销售业务,并参加招商银行招赢通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招商银行招赢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具体条件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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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购买本基金,手机、网银、柜面渠道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降至1折,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招赢通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2年3月21日起,结束时间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mfcted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2、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
网站:https://fi.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招商银行招赢通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招商银行招赢通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招赢通所有,招商银行招赢通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招商银行招赢通。
4、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3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金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金财富证券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 新增中金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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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分别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3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和中信期货系统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 新增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和中信期货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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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相关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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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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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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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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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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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3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2年3月18日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4月17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7层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在信封表面注明:“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4月8日,即在2022年4月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4月17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列明的指定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表决票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一)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2年4月17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一)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二)《关于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理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006-988-888
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www.mfcteda.com
(二)监督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李申
联系电话:021-60637102
(三)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 7 层
联系人:林永梅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四)见证机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薛志宏
电话:010-66578066
九、重要提示
(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平台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咨询。
(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附件二: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年月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4月17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年月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