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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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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发布了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其中的《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亦经2013年4月12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届满后,于2016年进行了续签并履行了审议、公告程序。

  2019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协议主要就双方发生的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其它金融服务及收费等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现三年期限将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拟与诚通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仍为三年,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友好协商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可以续签。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与诚通财务同受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诚通财务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3122T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12层1201室至1228室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十二)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三)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资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236号文件批准,并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5%;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资产合计2,683,823.9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63,131.24万元。2021年度,诚通财务营业收入39,274.16万元,净利润30,071.61万元。

  诚通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提供的服务

  1.存款服务:

  (1)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在诚通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诚通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诚通财务为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诚通财务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在诚通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岳阳林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发放给岳阳林纸的贷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期末货币资金总额须剔除募集资金及岳阳林纸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而必须缴纳的保证金)的50%。

  (4)对于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存入诚通财务的资金,诚通财务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诚通财务确保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存入资金的安全;

  (5)诚通财务未能按时足额向岳阳林纸支付存款的,岳阳林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诚通财务应付岳阳林纸的存款与岳阳林纸在诚通财务的贷款进行抵消;

  (6)因诚通财务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岳阳林纸遭受经济损失的,诚通财务应进行全额补偿。

  2.结算服务:

  (1)诚通财务根据岳阳林纸及其成员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诚通财务提供免费的上述结算服务;

  (3)诚通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诚通财务根据岳阳林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可以使用诚通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诚通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岳阳林纸需求;

  (2)诚通财务承诺向岳阳林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岳阳林纸在其它国内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诚通财务将按岳阳林纸的指示及要求,向岳阳林纸提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诚通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诚通财务的承诺

  1.保证岳阳林纸存放于诚通财务存款的安全和独立,岳阳林纸可随时支取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2. 诚通财务配合岳阳林纸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诚通财务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岳阳林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岳阳林纸实际需要为岳阳林纸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诚通财务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岳阳林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诚通财务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2)诚通财务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3)诚通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诚通财务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诚通财务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诚通财务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诚通财务的出资额;

  (6)岳阳林纸在诚通财务的存款余额占诚通财务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7)诚通财务的股东对诚通财务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8)诚通财务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诚通财务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10)诚通财务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诚通财务被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岳阳林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5.诚通财务承诺并同意岳阳林纸可以不定期地对存放在诚通财务的存款进行压力测试,诚通财务予以全力配合。

  6.如果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或机构对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关联交易业务进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相关财务指标等),诚通财务同意并承诺,其将根据监管部门或机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相应修订、补充或调整。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诚通财务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诚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诚通财务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叶蒙、刘岩由于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合理,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制定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预防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了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订了应急处置方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可行性。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1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的政策和资源,促进企业更好地经营发展,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内,变更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江大道新港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该地址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定内容为准),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第六条 公司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光明路。

  邮政编码:414002”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江大道新港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

  邮政编码:414028”

  以上住所信息具体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2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泰格文化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

  至2022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年度述职。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除议案2外的其他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7、8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22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 特别决议议案:9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邮政编码:414002

  联 系 人:戴强

  联系电话:0730-8590683

  联系传真:0730-8562203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2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3月16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56.4946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岳阳林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45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了部分员工希望成为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依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越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人民币2.450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建国授予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2月11日

  2、预留授予数量:356.494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80,445.31万股的0.198%

  3、预留授予人数:29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4.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2-4号),截至2022年2月25日15时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为15,222,319.42元。该等资金已由股权激励对象于2022年2月18日至25日汇入公司账户内。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2月11日。经测算,授予的356.4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869.85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1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

  2、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453,109股,其中回购专户的股份3,564,946股,回购专户的股份于2022年3月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毕,故以总股本1,804,453,109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316,560.64元(含税)。

  同意将本议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为164,500万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金额为96,27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度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确定,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的银行授信计划额度拟为1,469,850万元;公司2022年度为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为217,991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中,除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3.71%、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公司持股6.29%的公司控股外,其余4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均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持股比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合理,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制定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预防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了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订了应急处置方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可行性。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六)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诚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监会严格监管。诚通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诚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诚通财务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诚通财务的关联存款风险可控。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七)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

  2、2021年度存储于该公司的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有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的政策和资源,促进企业更好地经营发展,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内,变更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江大道新港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该地址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定内容为准),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1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296.79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453,109股,其中回购专户的股份3,564,946股,回购专户的股份于2022年3月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毕,故以总股本1,804,453,109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316,560.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0.2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2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泰格文化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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