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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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50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5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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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2年3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关于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平安银行自2022年3月2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发起,基金代码:A类份额015052、C类份额015053,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自上述销售机构开始代理销售之日起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实际操作中,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本基金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