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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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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6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度募集资金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27.41万元,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延期,厂房施工及净化装修进度较缓慢,并且公司与日本、韩国设备供应商项目对接进展有所延缓,部分设备安装时间推迟导致该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缓慢,导致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有所延缓。除上述情况外,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正常进行中。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将“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将“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

  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项目未完成,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超宽幅偏光片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拟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85,426.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现计划将该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85,426.6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二期项目”),变更完成后,合肥三利谱二期项目累计拟投入募集资金85,426.60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给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逐步拨付借款。公司持有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92.5980%的股权,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

  具体情况如下: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22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

  ■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3、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也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以控制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 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 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 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 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 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 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 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制度,对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慧女士,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张建飞先生,独立董事涂成洲先生,保荐代表人何雨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4日(周四)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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