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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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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3月22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83.8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6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43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17日为授予日,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授予797名激励对象2,58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21年11月26日办理完成;并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7、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审议情况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股份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股份授予日:2022年2月18日

  2、预留股份数量:583.80万股

  3、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343名

  4、预留股份授予价格:3.5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明细见下表:

  ■

  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8人调整为343人, 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9.80 万股调整为583.80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际授予权益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算。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2021年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D四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当期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后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后统一注销。

  三、关于本次预留股份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8人调整为343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89.80万股调整为583.8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亦与公司2022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相关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年3月1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125号):截至2022年3月9日止,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838,912.00元,其中可转债转股出资人民币912.00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5,838,000.00元。34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股本人民币5,838,000.00元,公司收到的34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上述资金20,783,280.00元,超出本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后的金额14,945,280.00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82,341,181.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882,341,181.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6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7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3月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888,180,093.00元,股本人民币888,180,093.00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2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888,180,093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股。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82,342,093股增加至888,180,093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子斌、刘德铭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的15.91%、0.02%,变更至15.80%、0.0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125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726、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16,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8.71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8.68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3月22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鲁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16),根据《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3月 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结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手续,2022 年3月22日为公司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公司以3.56元/股的价格授予 343名激励对象 583.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 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71元/股调整为8.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2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A×k)/(1+k)=(8.71+3.56×0.66%)/(1+0.66%)=8.68元/股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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