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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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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日股份”)关注到有相关媒体发布报道,报道内容涉及新日股份“业绩下滑、股价大跌”以及“央视3·15晚会曝光电动自行车超速问题,多家电动自行车品牌公然违规提速”等相关内容。

  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现就该报道中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具体如下:

  1、关于媒体报道中“业绩下滑、股价大跌”等情况:2021年度,公司因直销业务出现较大缺口、市场竞争激烈、加大资源投入等原因,导致公司2021年度业绩出现下滑,详情请阅公司发布的《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但今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平稳,公司电动两轮车产品的产销量较去年同期稳步上升。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已接受但尚未发货的订单合计为89,078辆电动两轮车。

  2、关于媒体报道中“央视3·15晚会曝光电动自行车超速问题,多家电动自行车品牌公然违规提速”的情况:“3·15”晚会报道了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在市场销售环节普遍存在可以解码、违规提速的现象。公司不存在向经销商或消费者提供“解码器”的情况,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也严格遵循《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虽然公司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过程中执行了上述国家标准,但是由于现有防篡改技术手段无法完全杜绝改装,存在第三方为了迎合部分市场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私自改装,破解原有防篡改设计进行超速,从而引发交通安全问题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创新、升级防篡改技术手段、加大对经销商及消费者的风险警示教育等多种措施,最大限度的抑制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发生。

  3、针对此次媒体事件,公司将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全国经销商网点开展专项核查,对经查实存在问题的经销商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据合同和相关管理规章进行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公司品牌声誉及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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