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8,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参与分派的实际股数为175,842,666股,实际分红总额35,168,533.20元,实际转增52,752,799股。
4.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公司总股本×10=35,168,533.20÷176,141,166×10=1.996611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除权前公司总股本×10=52,752,799÷176,141,166×10=2.994916股;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10股现金红利÷10)÷(1+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10)=(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96611)÷(1+0.2994916)。
5.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于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行权。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76,130,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26,100.6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130,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
自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公司共有10,663份股票期权行权,股本总数增加至176,141,166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的298,5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8,500股后的175,842,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6,141,1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8,893,965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3月2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3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一) 本次所转股于2022年3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二)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3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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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3月15日至登记日2022年3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3月23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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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除权后股本228,893,965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14元/股。
八、 调整相关参数
(一)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75,842,666×2÷10=35,168,533.20元,实际转增股本=175,842,666×3÷10=52,752,799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996611元/股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35,168,533.2÷176,141,166×10=1.996611元/股);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应以2.994916股计算(每10股转增比例=实际转增股本数/除权前总股本×10=52,752,799÷176,141,166×10=2.994916股);2021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除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10股现金红利÷10)÷(1+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10)=(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96611)÷(1+0.2994916)。
(二) 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及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自本次回购方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三) 股票期权的数量及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石牌塔基路1568号
咨询联系人:荆京平
咨询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电话:0512-36828275
十、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